抗日战争时期,党在华北、华中、华南创建了16块抗日根据地,加上陕甘宁边区已拥有1亿人口。各抗日根据地建立起来的抗日民主政权,尝试了在局部区域全面开展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建设,取得了极大成就,为党领导新中国的政权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
抗日战争给共产党的局部执政提供了一个既特殊又无限广阔的舞台。1940年前后,国共两党之间围绕着三民主义和共产主义,实质是“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论战。为了回答“中国向何处去”这一关系中国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毛泽东在延安从事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发表了《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等著作,对中国新民主主义的理论作了系统的阐述,认为中国革命必须分为两个步骤,即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并指出“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如果要在两个革命之间横插一个资产阶级专政的阶段,是断然“走不通”的。在此基础上,毛泽东提出了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基本纲领,指出了新民主主义的革命目标是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制度,从而为党的近期和长期革命提供了理论依据。于是,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宏伟蓝图,一个清晰的中国革命前景,展现在全党和中国人民面前,从而有力地指导和促进了抗日战争和中国革命胜利发展的进程,也成为党局部执政地位转换的指南。
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建设过程中,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同国民党进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使敌后抗日民主政权作为地方特区政府而存在,并采取灵活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组织形式,组成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政权,积累了依法执政的丰富经验,形成了一套有价值的局部执政理论。毛泽东曾就抗日民主政权下的党政关系问题指出:“国民党直接向政府下命令的错误做法,是要避免的。”在政权建设中,中国共产党从理论和实践上的结合进行探索,构建了新型的无产阶级政权体系。如在各个抗日根据地建立了充分代表民意的参议会制度,充分调动根据地各阶层积极性的“三三制”政权;在政权体系中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确保与战争要求相适应的党的一元化领导,同时又确保这种地位的获得是建立在党的领导的正确、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等基础上;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在执政实践中极力避免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的发生,从而使党有足够的精力进行政治领导。
始终坚持执政为民,推行民主选举
抗日战争时期我党建立根据地政权组织时,都是通过民主形式建立起来的,具有鲜明的人民民主的性质。边区的最高权力机关边区参议会以及边区政府和各级地方参议会和政府都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1937年5月,边区政府正式颁布了《陕甘宁边区议会及行政组织纲要》《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等法规。《纲要》规定:陕甘宁边区实行议会民主制,“各级议会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边区议会闭会时,设边区常驻议员代行职权”。1937年底,边区在普选的基础上产生了参议会。1939年1月17日至2月4日,陕甘宁边区召开了第一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议长、副议长、政府主席、副主席,制定了施政纲领。同时,为更好地落实民主执政,还制定了《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员选举条例》,明确规定:“居住边区内的人民年满18岁,不分阶级、党派、职业、男女、宗教、财产和文化程度的差别,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些都从根本上保证了边区人民的民主权利,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团结抗日的基本路线和边区民主政权建设的基本方针。
1940年3月6日,中共中央发出了由毛泽东起草的关于《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明确提出政权建设的“三三制”原则。3月11日,毛泽东在延安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作题为《目前抗日统一战线的策略问题》的报告,再次概括地阐明了这一原则:“在政权的人员分配上应该是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他们代表无产阶级和贫农;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他们代表小资产阶级;中间分子及其他分子占三分之一,他们代表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从而保证民主党派、民主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使他们的意志和愿望能够得到充分的反映和表达,政府的施政纲领由各方协商产生,共产党在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只能通过党的政策正确和自己的模范工作实现。这一创造性的政权模式的贯彻执行,巩固了抗日民主统一战线政权,调动了各革命阶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中共也在政权建设实践中锻炼了干部,积累了经验。1941年6月3日,刘少奇在盐城参议会演说中也指出:“我们主张抗日民主政府中实行三三制,即共产党员在政府中最多不超过三分之一。这种抗日民主政府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是所有抗日各阶层人民联合的政权,凡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均可参加这个政府。”到1942年底,各根据地根据中央的指示,普遍贯彻执行了“三三制”政策。
中国共产党倡导并践行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出“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无不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一先进的理念。一是倡导减租减息,调动生产积极性。1942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在《决定》附件中,对地租和债务的额度做了详细的规定。减租减息政策的实行,减轻了农民负担,与减租减息相适应的交租交息,又照顾了土地和财产所有者的利益,极大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二是鼓励开垦荒地,发展农业经济。为了鼓励移民和边区群众开荒,陕甘宁边区政府规定公荒谁开归谁所有,三年免收公粮;私荒如果地主不开,农民可以自由开垦,并免交三年地租,三年后依照租赁条例交租,地主不得任意收回土地。对移民、难民垦荒而无力购买耕牛、农具、籽种的,由政府给予农贷帮助。耕地面积由1937年的862.6万亩扩大到1945年的1425.6万亩, 陕甘宁边区大部分农民做到了“耕三余一”,粮食实现了自给自余。三是组织劳动互助,提高劳动生产率。1939年陕甘宁边区参加劳动互助社的有89982人,参加义务耕田队的有66347人,参加妇女生产组的有53126人,参加儿童杂务队的有39708人,总计249163人。有效地使用人力资源,有利于推广新的耕作方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四是发展工商业,繁荣边区经济。这期间,边区政府还制定了“以公营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政策,大力发展工商业。到1945年抗战结束前,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达到591个,每月生产总值达32亿元,各类商业合作社435个,社员24万人。1938年延安市仅有私商90家,到抗战末期已达470家。陕甘宁边区工商业的发展,打破了国民党对边区的全面封锁,满足了边区群众生活的自给需要,对边区经济大发展繁荣起着很大的推动作用。五是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障政策。
刘少奇到华中抗日根据地后,指导盐阜区减租减息运动,极大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得到了巩固。在华中抗日根据地处于严重灾荒、敌人残酷掠夺、封锁和社
会积蓄很少条件下,华中各县抗日民主政府鼓励群众开垦荒地,对开荒者三年免收公粮。对移民难民垦荒而无力购买耕牛、农具、籽种的,由政府给予农贷帮助,此项政策一出,耕地面积迅速增长,粮食增产,有力地支持了抗日根据地的建设和发展。
始终坚持廉洁奉公,严惩贪腐
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中,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廉政建设,制定了一套较为严密的制度和措施,使陕甘宁边区成为廉洁的模范抗日根据地,边区政府成为廉洁奉公的模范政府。
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加强廉政理论的指导。《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明确指出,改革政治机构“实行地方自治,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1944年,毛泽东又号召党员干部,学习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吸取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推翻明王朝后若干首领腐化,并发生宗派斗争,以致陷于失败的历史教训,以此为戒。二是大力开展整风运动教育。1942年在全党范围内开始的马克思主义整风运动,把反对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宗派主义和党八股,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主义世界观作为重要内容,这对全体党员和干部开展防腐倡廉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是注重领导垂范,以德养廉。周恩来有一次要乘火车前往石家庄同国民党将领卫立煌谈判,警卫人员为照顾他的身体,要给他买包厢票,但周恩来坚决不同意,最后,只买了普通的硬座票。当卫立煌知道周恩来坐三等车时大吃一惊,并说:“你们周将军这样的高级将领,只坐普通的三等车,这样的廉洁奉公,真是可敬可佩。”
抗战时期,我党十分重视依法治吏防腐,边区政府制定了一整套严格管理公职人员的制度。1938年8月5日,先期公布《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试行一段时间后,于1939年由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式公布。《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规定:贪污数目在10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贪污数目在500元以上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贪污在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贪污在100元以上300元以下者,处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贪污100元以下者,处1年有期徒刑或苦役。如此严厉的刑罚,表明共产党人惩治腐败的决心。
陕甘宁边区贸易局副局长肖家璧是个劳苦功高的老红军,但他居功自傲,无视党纪法纪公然贪污大洋3000元,案发后,边区政府执法如山,不徇私情,依法处决了肖家璧。
仅1937年—1938年的两年时间内,边区司法部门就严格判处180起贪污腐化案件,对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起到了警示作用。新四军的华中抗日根据地政府对贪污行为的惩处也非常严厉,个别干部因贪污钱款和几百斤粮食,就被依法判处枪决。毛泽东认为,大官、高官违法犯罪,决不能以功抵罪,而应严肃对待,从重处罚,决不能心慈手软,因为这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号召力,关系到党的整个事业的成败和革命的前途,只有严格执法,不徇私情,严厉打击,才能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