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期●随感录●

“上限”与“下陷”

作者:崔鹤同

重庆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斌,因涉嫌职务犯罪,受贿170余万元,于2008年6月被执行逮捕,并被司法机关提起公诉。令人可笑的是,这位贪官曾给自己设定了一个受贿的额度门槛——最多收10万元人民币。

王斌于1993年担任原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市中区分局副局长,后升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从1995年起,他利用手中掌握的各种权力,为他人谋利,收取大量贿赂款物。后来由于收受他人钱财数额过大,生怕暴露,连续几天睡不着觉,于是给自己设定了一个受贿的“上限”。然而,即使设定了“最高标准”,他还是越了“雷池”。今年春他又收受行贿人赵某11万元人民币。“识得破”,“忍不过”,小贪开始变大贪,一步步走向末路。

古人云:“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不少贪官,都是从“小打小闹”开始,起初也担惊受怕,忐忑不安,但“经历”多了,便慢慢习以为常,胆也大了。王斌尽管为自己受贿设了“限”,但还是无法限制自己。所以,大凡贪官,只要有了贪念,开了贪口,就会贪壑难填,一发而不可收拾。唯一的办法,就是“拒”和“绝”,即拒非分之物,绝非分之想。

对于干部廉政建设,党中央颁布的规定和条例,也算不少了,再加上各级领导和纪检政法部门,“婆婆”够多的了。但“百密总有一疏”,你想使坏,总有空子可钻。我想,除了领导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干部自身要严以律己,勤政廉洁。正如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浦东、井冈山、延安干部学院2008年秋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所说,当干部要有敬畏之心,要敬畏历史,要敬畏百姓,要敬畏人生。诚如此,心存敬畏,谦虚谨慎,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才能不走邪道,永葆革命本色。否则,心存贪欲,即使定了“上限”,最终还是逃脫不了“下陷”——跌入身败名裂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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