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期●随感录●

定一规而谋三利

作者:曾志杨

公款出游,大多是以考察为名。所谓“考”者,当考人家之长处,做到“取它山之石以攻玉”才是;所谓“察”者,当察我之不足,以人之长补我之短,以求更新与改革才是。应该说早期的考察的确起到了“放眼看世界”的目的,为我国的改革开放起到了借鉴和参考的作用。然而久而久之,这考察在不知不觉中就变了味,成了一些干部出国游山玩水的代名词。所谓考者,考异国风景名胜也;所谓察者,察异国风土人情也。如今,为切实刹住公款出游的不正之风,中央纪委、外交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外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建立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据中国新闻网消息)

十部委联手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当是反腐行动的一项重要措施,起码有“三个有利 ”:

一是有利于“开源节流”的落实。财富的积累不但需要日积月累,更需要亿万人民的共同努力。如果“十人聚之,一人弃之”,这财富就永远积累不起来。公款旅游慷国家之慨,饱个人之私,理当在禁止之列。

二是有利于干部的廉洁自律。各地对干部的出国,都有一些不成文的规定,凡是官越大,出国的机会就越多;权越大,出国的次数也就越多。如此一来,出国就变成了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一些单位的领导对出国游已到了乐此不疲的地步,大有不走遍天下誓不罢休的意味!玩的劲头这么足,哪还有做工作的精力?

三是有利于干群关系的改善。领导干部公款出游,一般干部有“四怨”:出国需要职别,一般干部只能望洋兴叹,这是一怨;领导能以公款作私人之行,一般干部要出游只能自掏腰包,这是二怨;领导忙于出国,无暇顾及工作,留守人员就得加大工作量,这是三怨;玩的人乐不思蜀,做的人埋头苦干,劳逸如此不均,这是四怨。有此四怨,你说领导与一般干部之间的关系能和谐吗?

十部委定“一规”而去“三弊”取“三利”,岂不是上合十七大精神,下合民情民意的一个好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