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期●漫笔●

为何沐猴而冠

作者:陈 迅

最近,中国作家协会把10个“80后”写手收归麾下,这10个人中有一个是偷文章的,偷一位作家的文章,被法院判决公开道歉,但至今拒不道歉,在申请入作协的表格上,还把法院判定为抄袭的作品列为代表作。作协认为此人是个人才,本着爱惜人才的原则破例吸收了他。我上网查了一下,发现作协章程里有一条“加强协会管理,加强会员自律,维护会员的民主权利和正当的经济权益”。如今,这“自律”、“维护”从何说起?把写文章这一行里最丑陋的文抄公都拉进来,是暗地里另有所图,还是脑子有病?
  在这件事上,有几位老人所起的作用不可忽视。譬如有一位作协名誉副主席,是得力推荐者之一。这位老先生说,能写书,能出书,有读者看,这就行了,这不是把他推举为道德楷模,是否抄袭和他能不能加入中国作协是两回事。这位老先生是我敬重的作家,但他这话说得太没水平,这事做得太离谱。不是道德楷模,就可以偷么?是否考虑派一个去把“诺贝尔文学奖”偷回来,免得年年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如果真有这样的计划,此人是首选,他干这个内行。
  鲁迅先生说,“但青年又何能一概而论?有醒着的,有睡着的,有昏着的,有躺着的,有玩着的,此外还多。但是,自然也有要前进的”(《华盖集·导师》)。这话很让人警醒。扶持提携青年得看准对象,不能见了嫩的就出手。
  为此人入会的事,这些日子中国作协和几位推荐的老先生挨足了骂。不过,他们应该感到荣幸。挨骂说明大家还把作家当回事,不愿意看着作协自甘沦落,否则,谁去费那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