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3岁的新四军老战士谢莫京家里,我们见到了71年前由新四军华中野战军政治部联络部联络科代表与日军65师团72旅团136大队第1中队中队长共同签署的《受降条约书》(照片),详实记录了新四军在陇海路东段炮车车站接受日军投降的经过。
炮车镇,是陇海铁路旁的一个小镇,日军入侵以后,派65师团72旅团136大队第1中队驻扎此地。1945年12月,高邮战役胜利后,华中野战军为了使华中和山东解放区连成一片,配合津浦前线我军的作战,决心对拒绝向新四军缴械投降的陇海铁路徐(州)海(州)段铁路沿线的日伪据点发起陇海路东段战役。1946年1月4日,华中野战军8纵队奉命兼程北上,于11日夜,与其他兄弟部队配合,迅速包围了从炮车车站到新安镇一线的日军第65师团136联队和伪军第35师。在我强大军事进攻和政治攻势之下,有三个据点的日军被迫缴械投降。但驻新安镇的日军联队拒绝投降,向海州方向突围。我军立即追击,经过三天激战,将敌大部消灭,生俘日军600多人,伪军1000多人。战役中,当时新四军敌军工作都集中到对日战斗前沿。苏中联络部部长谢镇军通过阵地对日军喊话,争取了日军一个中队缴械投降。随后通过已投降的日军进行喊话,促使另一个车站的日军投降。陇海路东段战役,完成了华中、山东两大解放区联成一片的战略任务,为此后华中、山东我军纵深迂回、南北机动、协同配合举行宿北、鲁南等战役大打歼灭战,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战场条件。
谢镇军就是谢莫京的弟弟,1934年16岁东渡日本留学,就读于东京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系。卢沟桥事变后,谢镇军愤然放弃学业回国投身抗日救亡运动。同年9月在家乡广东梅县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梅县中心县委劳工部长。1938年5月,被调至皖南新四军政治部工作,其姐谢莫京在新四军一师政治部联络部任干事、党支部书记。
谢莫京出示的《受降条约书》照片,就是陇海路东段战役炮车车站的日军向新四军投降的文件。全文如下:
受降条约书
自从一九四五年九月二号日本政府向中国正式宣布无条件投降以来,至今已经五月,在华日军已大部解除武装,唯陇海路一段尚未按照投降条款解除武装。日军六五师团七二旅团一三六大队第一中队并依然武装占领陇海路炮车车站。新四军根据波茨顿宣言,应向炮车车站之日军受降并解除其全部武装及军用资材,顷经双方代表协商,签定如下各项:
(一)移交项目
(1)炮车车站日军所有武器弹药及一切军用品不得破坏不得移交他人,需将全部移交新四军。
(2)炮车车站及该站所有资材不得破坏不得移交他人,需将全部移交新四军。
(3)炮车车站日军之私人日用品概归私人自行处理。
(二)移交办法
(1)先将轻重武器(掷弹筒轻重机枪炮以上之火器)移交新四军代表及参谋人员。
(2)其余武器弹药等应集中于站内事务室由新四军派员接受。
(3)规定一九四六年正月二十四日午前八时移交。
(三)炮车车站之日军一经解除武装以后,新四军宜保证其生命之安全并遣送徐州或海州集中后送回日本。
(四)所有以上武器及军用资材统交新四军华中野战军七O团接收。
(五)解除武装以后之日军应全部集中炮车镇待命。
(六)炮车车站之日军如不履行或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者,新四军有权制裁之。
(七)此条约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发生效力。
(八)此条约缮写中日文各两份均有效力,由双方存中日文各壹份。
新四军华中野战军政治部联络部联络科上尉干事代表
庄五洲 徐通荣
日本军六五师团七二旅团一三六大队第一中队中队长
中原伍
一九四六年正月二十三日
据谢莫京口述,这份《受降条约书》照片是谢莫京的丈夫、当年华中野战军政治部联络部部长陈超凡(原名陈超寰)用缴获的日军相机拍照并珍藏的。
陈超凡是华侨,1933年在北平读书时秘密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后因逃避国民党的追捕,东渡日本读书,毕业于日本明治大学政治经济系,1937年回国参加抗日救亡运动。1938年4月,谢莫京同陈超凡一起参加了新四军。在谢莫京的记忆中,陈超凡参加新四军的第一天起,就与敌军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
新四军史研究专家丁星经考证后表示:新四军在抗日战争期间所做的敌军工作,本身就是一部大书,陈超凡珍藏的《受降条约书》照片是可信的。在《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之十三》中,有一篇讲述国民党各地受降概况的文章,文章指出:“陇海路东段瓦窑及山东泰安车站等地日军约二三千人为共匪包围缴械”。文章从一个侧面,证实了陇海路东段战役
后新四军接受日军缴械投降这一铁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