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期●随感录●

施恩的三个境界

作者:陈思炳


西晋名将羊祜,德高望重,一言九鼎,曾举荐许多贤者为官,但从来不对人言讲,更不让人感谢。晋帝不解,羊祜回答说:“官拜公朝,谢恩私门,臣所不取也。”羊祜不张己恩,不让受恩者谢恩私门,乃施恩第一境界也。

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年),李自成的起义军攻打到河南睢州。清初理学名臣汤斌时年只有十五岁,母亲不幸在战乱中身亡,他带着仆人到外地避难途中,又遇到劫匪,被抢光了盘缠,只好向路过的人家求助。主人是个善良之人,听了他们的情况便答应让他们留宿一晚。第二天,汤斌向主人告辞,带着仆人离开。仆人捧着临行前主人送的食物,愁眉苦脸地说:“吃完这些食物,我们该怎么办呢?”汤斌苦笑着摇摇头,继续向前赶路。走不多远,仆人突然拍着脑袋叫起来:“我想起来了,刚刚那户人家的主人和我们家老爷是旧相识。五年前,他路过我们府上时,突发疾病晕倒,老爷找大夫将他医好。如此说来,老爷还是他的救命恩人呢!”看着仆人兴奋的样子,汤斌平淡地说:“我知道,我早就认出来了。”“那你刚才怎么不提呢?”仆人疑惑不解地问,“念在旧恩上,他一定会让我们多住一些时日呀。”汤斌摆摆手说:“现在是我们有求于人,一提旧恩,就变成了我们向他索要回报,这会给他带来压力,让他为难。而且,即使他愿意帮我们,好像也变成了理所当然,还可能引起他的反感。所以,还是不提旧恩为好。”后来,那家主人也突然想起往事,认出汤斌是旧日恩人的儿子,专门派人把他们请了回去。得知汤斌说的那些话后,他对汤斌佩服不已。汤斌有难求于人,而不提昔日有恩于人,不以旧恩图报,乃施恩的第二境界也。
最近,网上流传一篇文章,作者在文中写道:“爸爸经常以高价向一些穷人买东西,即使是他不需要的,而且他习惯于多付点钱。爸爸说‘这是包裹着尊严的慈善’。”还有社会上有些行善者以高价购买残疾人的手工艺品,购买贫困地区孩子们制作的粗糙的小玩具等,这种施恩,让对方付出劳动得到报酬,不让受恩者承载感情债,保护了对方的人格尊严,这乃施恩的第三境界也。

老子曰:“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其意是说,为了积德才去行善,便没有德了。图人家回报的行善,那就不叫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