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期●随感录●

党员干部要做移风易俗带头人

作者:黄元宰


今年2月2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刊登了安徽省出台的《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的指导意见》。意见共分为3个部分,细化了包括婚丧嫁娶、杜绝各类封建迷信活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等方面的9条具体措施。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的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一些传统礼仪在日常生活中却逐渐异化变质,名目繁多的份子钱、水涨船高的天价彩礼、盲目攀比的婚宴排场、绵延数公里的送葬队伍等诸多陈规陋习愈演愈烈,加重了经济负担,扭曲了正常的人际关系,有悖传统道德和现代文明。如果对这种不良风气不加以遏制,必然会在浪费大量资源的同时,进一步侵蚀人们的精神世界。

弘扬新风正气,主动做移风易俗的倡导者、传播者、践行者、引领者,每一名党员干部责无旁贷,重点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移风易俗的重大意义。移风易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社会风气的重要步骤,是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然选择,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有力地回应了群众呼声,有利于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有利于培育社会主义文明新风,有利于优化社会环境和政治生态,提升干部群众人文素养,是净化社会风气、推进文明精神的有效措施,对于弘扬传统美德、确立科学生活方式意义十分重大。

二、党员干部要在移风易俗中率先垂范尚俭戒奢。党员干部是群众的领路人,要敢于“破旧俗”,勇于“立新风”,真正做到引领文明乡风走在前、抵制陈规陋习走在前、制定家风家训走在前。倡导婚事新办,树立新型婚俗观;倡导丧事简办,树立新型丧葬观;倡导喜事俭办,树立新型消费观。要带头理直气壮地向大操大办说不,以文明节俭为荣,大操大办为耻;以艰苦朴素为荣,爱慕虚荣为耻;以健康交往为荣,庸俗人情为耻,自觉做移风易俗和反对歪风陋习的带头人。

三、党员干部要在移风易俗中带头遵规守纪。严守纪律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真正做到严禁违规操办或违规参加婚丧喜庆活动,严禁铺张浪费讲排场、搞攀比、比阔气,严禁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占用公共资源,严禁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严禁发生伤风败俗行为或助长不良风气滋生蔓延。这些党规党纪,党员干部应作为自己的行为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