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期●老区采风●

来自淮安市淮阴区的调研报告

近七成农户进入专业合作社

作者:杨健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济主体、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推进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了解淮安市淮阴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笔者进行了深入调研。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近年来,淮阴区委、区政府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的实践抓手,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培育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了一批农业知名品牌,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截至2017年底,全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2100家,涉及种植、养殖、加工及服务等众多领域。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19.44万户,占全区农户的68.74%。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土地规模效益。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五亩田的小农生产方式在淮阴区已延续了30多年,这种一家一户分散种植已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力短缺,新生代农民不愿回乡务农,“谁来种地”成为现实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区委、区政府在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提前下,引导土地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集中。截至2017年底,全区经工商注册的村级土地耕作服务社已发展到204家,流转土地9.1万亩,占全区农户承包地的10.5%。淮阴区这一创新做法受到省市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于2015年荣获“江苏省农业农村改革创新成果奖”。

实施特色农产品品牌战略,提高农产品品质。淮阴区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活动,由政府牵头,农委、市场监管局、产业协会等共同参与,加强对全区农产品品牌建设管理,打造淮阴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目前已成功注册了“淮阴黑猪”、“淮阴黄瓜”等22种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在历年的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展销会上,淮阴区每次均荣获优秀组织奖,参展合作社的许多农产品获得“畅销农产品奖”“江苏省十佳农民合作社十佳畅销产品品牌”等多种称号。目前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220个,无公害农产品品牌71个,绿色农产品19个,有机农产品2个。

加强管理和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合作社发展。深入开展“五好”示范社创建活动,截至2017年底,全区共创成国家级示范社3家,省级示范社19家,市级示范社101家。创新土地耕作服务社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收益分配办法,保证合作社规范运行。服务社经营收入先缴付每亩30元至60元给村集体作为服务费用,之后按照服务社章程制定的盈利分配方案,提取60%盈余公积,其中40%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20%作为公积金用于服务社再投入,余下的40%对服务社理事成员进行盈余分红。农工部、财政局等部门定期对服务社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会审,确保资金、资产使用合理,防止流失。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合作社做大做强。2015年以来,全区共向上争取资金4202.8万元,实施合作社新型主体培育、综合社试点、合作社创新等项目45个,极大地提高了合作社的发展能力。
  存在的主要问题
  服务意识不强,办社成效还不显著。在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方面还缺乏符合实际的具体措施,宣传和服务还不到位。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服务社员的宗旨意识不强,对如何为社员提供有效服务认识不够,导致这些专业合作社难以真正有效规范地运作起来。

发展资金匮乏,自身建设力量还显薄弱。在建立基地、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组织产供销、扩大经营规模等方面均存在资金短缺的实际困难。政府金融信贷扶持、农业建设项目支持、农业保险扶持等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

服务能力偏弱,引领作用还不明显。全区大部分运行较为正常的合作社都能够为社员提供一些服务,增加了社员的收益,但与广大社员及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示范带动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

缺乏专业人才,制约合作社发展。合作社管理者主要是由合作社内部成员担任,文化知识、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相对较低,难以适应规模化的经营管理需要。有80%的合作社缺乏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人才,有70%的合作社缺乏专业技术人才。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的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突破口,给予高度重视。政府应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要结合农业产业特色,强化指导服务,抓好督促检查,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要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让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标杆和样板,努力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加大扶持力度,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实力。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安排农业产业化、农业技术推广等涉农项目时,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支持重点优先安排,积极探索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落实农业扶持资金的新途径。区镇财政应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逐年增长。涉农金融部门应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加快贷款发放进度,打造高质量的“普惠金融”。要稳步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建议政府投入注册资本金,成立农业信用担保公司,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筑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基础。我区农业部门有一批理论知识丰富、专业技术过硬的科技人才,广大乡村有一批实践经验丰富、操作业务熟练的“土专家”“田秀才”,要通过“田间学校”“专家门诊”和“科技入户”等形式,尽力发掘本土人才,充分发挥本土人才的积极性。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化发展环境,用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好势头留住人才,对那些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要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有计划地向社会公开选拔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就业,鼓励大学生村官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