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期●随感录●

公开“三公经费”值得期待

作者:孙瑞灼

今年3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09年和2010年大幅压缩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并定于今年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将中央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
  公开“三公经费”,这是我国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进程中一个巨大进步,但要想让这一制度取得预期效果,恐非易事。对此,笔者有三点建议:
  一是期待地方政府早日跟进。在公开“三公经费”上,中央部门带了个好头,先行了一步。但中央财政毕竟离百姓相对比较远,也比较宏观。老百姓感触最深刻的“三公消费”,实际上还在地方。公众监督政府,不光要看地方“父母官”的政绩,更重要的是“父母官”是怎么“理财”的。因此,我们期盼地方“三公经费”也能早日公开。
  二是期待制度更加完善。“三公经费”公开固然迈出了预算公开改革的重要一步,但如果公开的只是一个大而化之的“粗线条”账目,这项改革就会流于形式,失去意义。公众从中既看不到某个具体的部门以及具体的事项到底花了多少钱,也无法判断这些钱到底花得合理不合理。因此,应当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来规范“三公消费”的信息公开,特别是对于那些拒绝公开“三公经费”,或者以虚假数字糊弄公众的政府部门应该有所惩戒。
  三是期待“三公消费”能得以遏制。长期以来“三公经费”居高不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诟病。2010年中央电视台曾披露,全国“三公经费”每年高达9000亿元,相当于年财政支出的30%。我们期待通过“三公经费”账本的公开,促使政府部门审慎对待公共财政资金,树立节约意识,把纳税人的血汗钱,用在改善和促进民生的关键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