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期●随感录●
馒头、豆芽是“天”
作者:沈永昌
翻开近日的报纸,一会儿塑化剂,一会儿染色馒头,加上前些日子的毒花椒、毒血旺、毒豆芽、毒奶粉、瘦肉精等,弄得人神经高度紧张,难怪老百姓发出这样的呼喊:谁来管管这“天”大的事?
把馒头、豆芽、猪肉等食品说成是“天”,倒也有根有据,因为“民以食为天”。现在食品频频出问题,“天”屡屡被“捅破”,难怪善良的人们要“杞人忧天”了。
那么,“天”大的事的症结在哪里?看来问题出在执法上。我们的一些执法部门,把执法变成了“只罚”。据资料显示,有关部门去年查处添加剂违法案件5305件,罚没款1980余万元。正是这种以罚款为目的的执法,在一定程度上催生和纵容了“养鱼执法”的存在。在监管失守的背后,一些企业经营者为“得”无德,造假“创新”,毒食品常常成了割去头的“野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把馒头、豆芽等食品看作是“天”,办法只有一个,政府首先要负起食品安全的责任。我们的东邻日本,他们就有着食品安全出问题首先是政府过失的理念。这样既能防止政府出事之前玩忽职守,出事之后借惩罚不良商人而转移消费者视线。美国规定,只要有制假售假行为,不论金额大小,就构成犯罪。加拿大强调食品必须在成份说明的标签上列出主要营养成份,防止厂商推销不健康食品。瑞典规定,凡使用添加剂都需报批,获批后才能使用。由此看来,我国要真正管住“天”大的事,也必须严加监管,决不能笼而统之地管管而已。
把馒头、豆芽等食品看作是“天”,必须察实情,真执法。不久前,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指出:要摸实情,要搞清当地食品行业有哪些“潜规则”,特别是有哪些看似清楚实际上不清楚的问题。这是我们当前食品监管中的要害,执法部门只有炼就“火眼金睛”,及时发现其中的猫腻,才能彻底识破违法分子克己守法的假象。而且,一旦发现,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唯此,才能让善良的人们不再“杞人忧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