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期●随感录●

为拆迁安置"房等人"叫好

作者:梁 牛

针对近日江苏省政府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督查组检查的要求,镇江市日前作出整改承诺,要求今后在征地过程中,安置房一律提前规划、提前建设,实现“房等人”。
  毋庸讳言,近几年来,各地在加快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因违规征地、强制乃至暴力拆迁等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不少,媒体时有披露。尤其是少数地方对个别动迁户动辄冠以“钉子户”而实施暴力除“钉”,结果导致双方矛盾激化而发生冲突甚至酿成个别拆迁户采取跳楼、自焚等走极端的恶性事件!
  事实上,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首先我们各地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应该认真反思!农民依法承包的土地说没就没了,农民自己盖的房子说拆就拆了,倘若这事落在你头上,会是个什么心情?就拿房子来说吧,房子不仅是一家人遮风避雨生活起居不可或缺的场所,同时也是人们一生辛劳以求的最重要的一份私人财产。尤其是在国人传统观念里,房子就是个“家”,房没了,“家”安在?殊不知时下许多地方对拆迁户的安置工作都相对滞后,不少地方在“大拆迁、大建设”、“先拆迁、再建设”的口号下,往往房子拆了一大片,安置房几年还不见踪影。于是这些拆迁户有的不得不去租房移居别地,有的只得投亲靠友暂避风雨,更有不少困难家庭苦于无策,一筹莫展!试想,此时此刻,拆迁户心里是个啥滋味?
  由此可见,镇江市政府针对当前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所作的这一整改承诺,对进一步实施理性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无疑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今后征地拆迁过程中,要求安置房一律提前规划、提前建设,由“人等房”改为“房等人”。这样一来,届时只要双方有关征地拆迁补偿事宜一谈拢,拆迁户便可乔迁新居,岂不是一举双赢?
  有鉴于此,笔者不禁为这个拆迁安置“房等人”的新举措喝彩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