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期●征战纪事●

一位新四军老战士的往事追忆(下)

作者:李涤非口述 陈正卿整理


(上接第8期)

肩负重任,保卫新生的大上海

上海战役期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有个叫胡均鹤的,在1949年的4月底5月初到了丹阳。这个人是个多面人,他曾是中共的叛徒、国民党的特务,抗战中又随李士群当了汪伪“76”号特工总部的二处处长,但他和潘汉年也有联系,为我们也做过一些事。他刚到时,扬帆是把他交给何荦管理的,何那时是内勤科长。
  据我所了解的情况,胡还不是先来到丹阳的,而是先去了苏州,因为当时苏州已经解放了。他通过孙洵,找到苏州军管会公安部长陆政,陆是华东野战军十兵团的保卫部长。孙洵本人参加过新四军,被捕后经不起严刑拷打,当了叛徒特务,后来也和我们建立了联系,表示悔过。胡见到陆后,说要找潘汉年。陆告诉他,潘在北京还没南来,让他到丹阳先去见饶漱石,因胡均鹤说饶认识他。但胡到了丹阳后,饶并没有见他,就把他交给扬帆处理了。
  对扬帆来说,当然这是领导交办的任务了,饶漱石当时是华东局的第一书记。扬和胡谈话,胡交代了他叛变和当特务的经历,也说了1941年和潘汉年的情报关系,表示这一次是真要立功赎罪,说已把中统指令潜伏的南京区长苏麟阁控制在手里,要交给我们,还要交代一份中统、军统在上海可以“运用”的人员材料。谈过以后,扬帆便向饶漱石汇报。饶表示,这个人有用处。饶有一次在路上巧遇胡时,还当面关照胡“好好立功赎罪”。后来,饶又对扬帆指示(这次还有华东社会部梁国斌副部长在场)说:“给胡搞一个情报委员会名义,但放在公安局外面,专门搞以特反特这件事。”
  以后,我们正式进了上海。在上海市公安局內,设有扬帆副局长办公室,我任主任,下面设机要科、秘书科。我还掌管情报委。另外,当时华东局有社会部,是分管情报、政治保卫的。我们市公安局做隐蔽战线工作的就叫社会处,由扬帆兼任处长。下有三个室,我是一室主任,管办公室和特情;二室主任田云樵,副主任郭曼果,我又兼副主任,管侦查和情报;三室主任王征明,管抓捕审讯。所以那时田云樵、郭曼果和我三个人有“田郭李”之称,台湾还派特务来杀“田郭李”。
  为贯彻“以特反特”的隐蔽斗争策略(中央在1943年就下达过这一斗争策略指示),所以进上海后,我们就在善钟路(现常熟路)找了一间房子,对外不挂牌,叫情报委员会,由胡均鹤当主任,另两个也来投靠我们的徐汉光、孙洵当副主任和秘书,但明确他们都不是正式编制的公安干部,属于“特情”人员,不穿制服不发枪,要求他们必须彻底投向人民,把以前问题交代清楚,不得再和特务分子和组织秘密来往。胡均鹤他们都表示接受。
  按照组织决定,胡均鹤、孙洵、徐汉光等几十个“特情”让我来领导。接受这项任务后我的压力很大,连觉都睡不安稳,总怕出事情。我给他们规定工作纪律,要他们先在潜伏和逃亡特务中,开展秘密自首工作,宣传我们坦白从宽、立功赎罪的政策。

斗智斗勇,用“特情”瓦解敌特人员

上海解放初期,我们在隐蔽战线使用“特情”是非常有成效的。一段时日以后,有一批中统和军统的站长、处长、省市主任等,先后有几十人向我们秘密自首,并交代其他潜伏人员和电台的线索。我们规定他们每天都必须填报工作日志,由我们直接审阅,发现情况立即上报,他们基本是照办的。
  在公安工作中使用“特情”,是解放初期对敌特斗争环境的需要,也是中央有关部门规定可以使用的工作方法。只是反特斗争有更复杂一面,其中也确曾发生过少数敌特假自首又反水的,不过经查证属实,均作了严肃处理。包括个别假自首人员,人已出境,我们都设法把他从境外引渡回来后逮捕严惩。例如1949年假自首的王慎之,1951年军统特务许东磊自首后又反水,最后都遭严惩。
  上海解放初期,国民党接连从台湾派遣几批特务到上海来搞暗杀,目标是陈毅市长等领导人。上海公安机关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保卫工作,没有一位党政军领导、民主人士、起义将领和知名人士等在上海遭到暗杀。相反,我们却利用“特情”,抓获了一些威胁性极大的派遣敌特杀手。这里面一些“特情”人员弃暗投明、改邪归正,起了一定的作用。比如,军统杀手刘全德奉国民党保密局长毛人凤之命,带助手安平贵、欧阳钦携武器经费来上海刺杀陈毅等领导。刘全德曾是红军部队里的神枪手,调到上海中央特科当红队队员时被捕叛变,参加军统后几次成功地充当杀手。我们得到情报后,先抓紧在“特情”中排查寻找线索,认为他来上海一定要找一些老关系落脚,就制订了“守株待兔”的策略。
  刘全德很狡猾,不和助手一同走,也不从原有关系的吴淞口进来,而是从金山卫潜入上海市区。我们布置几个熟悉刘的“特情”到他以前常去的几个关系打探。但刘刚一露头,一个“特情”刚和他打了个招呼就消失了。后来,他终于在一个交情深的衬衫店老板那里露面了,被一个叫高激云的“特情”发现了。他们都是军统,过去就熟识。那个老板请他们吃饭时,高一个劲地劝酒。刘开始还戒备,喝多了放松警觉,还把枪拿给他们看。高趁机出来找到了交通警和巡逻的解放军,将刘全德抓了个正着。当时,公安部和市领导都表扬了高激云。“潘扬冤案”发生后,高激云也受到牵连,上世纪80年代初,当组织上把平反书送到他手中时,他已是肝癌晚期了。他临终遗言希望送行时,能穿上一套公安警服。我听到这个情况后,止不住潸然泪下。
  金家让原是太湖的土匪头子,在太湖四乡很有名气,抗战时参加过抗日,是军统的“忠义救国军”,因窝里斗时曾被军统抓起来过,后放出又委他为国防部二厅江南特別站站长兼“江南人民反共自卫军”少将司令。他到台湾后,国民党保密局又派他潜回大陆搞特务活动。然而,在军统关他时,他在牢里认识了同囚房的张锡昌、陈默,这些都是我们的同志。受他们的启发教育,他对共产党有了好感。出狱时,陈默关照他去找潘汉年。陈默自己却牺牲了(现葬在龙华烈士陵园)。金家让潜来舟山后,先派副官来上海找潘汉年,表示愿意投诚。潘把情况转批给市公安局、扬帆和我,王征明、钱明都和他见了面。他提供了大量情报,还交出一部电台。根据他的情报,我们破获潜伏特务案30余起,查获电台8部、密码58套、枪170多支、子弹3万余发。扬帆和我、钱明等还宴请了他们夫妇。金后来受到了冤屈,“文革”中也遭到冲击。再比如王方兰、厉培明这些“特情”人员,现在都按国家政策和起义人员享受离休待遇。

心胸坦荡,蒙冤入狱终得平反

1955年5月,我因潘、扬案蒙冤入狱。但我心胸坦荡,对党的信仰从来没有动摇过。从参加革命后我就一直忠于党,工作中勤勤恳恳,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的指示。在市公安局,我一直负责管理胡钧鹤、孙洵等重要“特情人员”。我们也曾把秘密自首的“特情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处置,有隐瞒或有继续活动的,基本上全部抓了起来,只留下17名经过审查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并属主动自首的人,仍作为“特情人员”使用。
  有一个叫姜颂平的“特情人员”,此人是江苏南通地区最早的共产党员之一,后来做了叛徒,当了中统特务,又随李士群、胡均鹤当了汉奸,是上海日伪“76”号特工总部里的南通区长。在市公安局清理“特情人员”队伍,抓了一批人后,他情绪有了变化。有一天,他在巧遇一个原认识的特务后,不仅没报告,竟还与这个特务一起吃饭,并发了不少牢骚,后悔跟着胡均鹤投靠共产党。那个特务问他要不要和“那边”再联系?至少可以弄点钱花花,他同意了。那个特务回到当时还是国民党占据的浙东江心岛汇报,不久又来上海给姜送经费和布置任务,结果在偷渡时被解放军抓住了。审讯中他供出了姜,姜也被抓。姜的直接领导是胡均鹤。姜没有向胡均鹤报告与特务有了联系,胡均鹤不知情,所以姜招供的情况和对胡均鹤问询的情况对不拢。1954年9月,胡均鹤为此被公安部逮捕,接受审查。
  由于整个条线的业务工作是潘汉年和扬帆同志直接领导的,结果导致了潘、扬案件的发生。1955年,潘、扬冤案发生后,又涉及到我们这些具体工作人员。实际上,我们“以特反特”的工作策略都是经华东局和上海市委批准的。虽然我身陷囹圄,但内心坦荡,没有做过对不起党的事。“文革”后胡均鹤也得到了平反,是享受离休干部待遇退休的。
  皖南事变后,在国民党的监狱里,我坚持斗争,不屈不挠,甚至做好了牺牲的准备。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实事求是路线后,我终于得到了平反。1983年8月,国家公安部对扬帆同志作了结论,推倒一切诬陷之词,彻底平反,恢复名誉。1983年8月22日,国家公安部对我重新作出结论:“李涤非同志在上海市公安局任职期间,是忠于职守的,在对敌隐蔽斗争中,立场坚定,意志顽强,成绩显著,为党的事业作出了一定贡献。”长达20多年之后,我终于得到了彻底平反

1984年春,我从工作岗位上离休,不久被国家安全部聘为咨询委员会委员。在有生之年,我将尽我的最大努力,继续为党作一些力所能及的贡献。(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