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期●随感录●

看反腐警示片一议

作者:徐志平

  
  前些日子,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看警示教育录像片《江城巨贪》、《江堤作证》等。看完之后,总觉得想说点什么。
  我们的干部队伍中,总有那么一些腐败分子,不到党纪国法的“机枪”真正扫到他身上,他便清醒不了。等到沦为“阶下囚”——失去人身自由甚至要走向死亡,他才感到痛苦,流下悔恨的眼泪。
  看过一个个镜头,我总在想,腐败分子的眼泪和忏悔,究竟有几分真实?但不管如何,我还是宁愿相信他们的“痛苦”是真的,因为流泪总比冷漠好,忏悔总比顽固不化强,何况他们中除了极少数被判死刑的外,多数还要接受劳动改造,还有机会重新走上社会,而能“痛苦”地悔过正是他们重新做人的一个基础。只是这种悔过无论多么痛心疾首,都来得太迟了。党纪国法是不可能同情这种“痛苦”的。
  这些腐败分子之所以有今天的悲剧,有今天的“痛苦”,不能怨天尤人,只能怪自己。想当初,党的反腐败的警钟在耳,他们何尝有过一点预感“痛苦”之心?那时这些大权在握、不可一世的人物私欲膨胀,利令智昏,是谁的话也听不进去的!
  “前车覆,后车斋诫。”镜头中腐败分子的教训,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领导干部引以为戒,这就是,让警钟长鸣,千万不要等到不可救药时才想到“忏悔”,失去白由时才感到“痛苦”。“马后炮”式的痛苦是没有人同情的,也是没有用的,人生没有回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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