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期●知识窗●

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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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按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军制编练的新式陆军。1894年(光绪二十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由于清朝军队腐败无能,海、陆两军尽皆败北。消息传来,朝野大哗,于是纷纷上书,大声疾呼要求编练新式军队。清廷谕令广西按察使兼办理征东后路粮台的胡燏棻开办练军。胡奉命在天津青县马厂镇编练新军,名为“定武军”。至光绪二十一年正月(1895年2月)共得10营新军,他将这十营分为步兵、炮兵、工兵和骑兵四个兵种,即步队六个营(每营500人)、炮队两个营(每营500人)、马队半个营(250人)、工程队一个营(500人),总计4750人。第二年10月下旬,移驻小站镇原淮军“盛字军”营盘。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中日甲午战争后,袁世凯以“定武军”为基础,扩编为“新建陆军”,张之洞也在署两江总督任内编练“自强军”,是为新军之始。《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以倡办“新政”名义,在中央设练兵处,各省设督练公所,改编军队。1905年又计划在全国编练新军三十六镇,逐年编训完成每镇包括步、马、炮、工程、辎重等兵种,额设官兵12512人。新军编制分为军、镇、协、标、营、队、排、棚,分别相当于后来的军、师、旅、团、营、连、排、班。军一级的长官称“总统或军统”、镇称“统制”、协称“协统”、标称“标统”、营称“管带”、队称“队官”、排称“排长”、棚有“正目”“副目”。至1911年,全国编成14个镇,其中18个混成协、4个标和1支禁卫军。清政府以北洋新军为中央军,各省新军为地方军,借以巩固其垂危的统治。但在革命党人的积极活动下,各省新军中下级军官和士兵倾向革命者日多,成为武昌起义和各省光复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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