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期●纪念反“清乡”胜利60周年●

反“清乡”是华中军民特有的斗争

作者:丁星

  
  1941年7月以后,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人民在进行反“扫荡”、反摩擦作战的同时,还经历了极其严酷和复杂的反“清乡”斗争。
  所谓“清乡运动”,是日本侵略军在中国占领区进一步推行“以华制华”、“以战养战”政策的产物。1941年,中日战争已经进入第四个年头。日本侵略军虽然占领了大半个中国,但始终只是占据了点(城市)和线(交通干道),广大农村仍为中国抗日军民所控制。日军一再发动的“扫荡”屡遭失败,想要扩大“扫荡”规模,又因兵力有限,力不从心。这就迫使日军必须变换花样,求得确保占领区的治安,掠夺更多的战略物资,以支持其在中国的长期作战和南进太平洋地区从事更大的军事冒险。
  日本侵略军以“清乡”对付敌后的一切抗日力量,包括国民党军,但矛头主要是指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四军和抗日政权。头号汉奸汪精卫1941年9月6日在苏州对“清乡”工作人员“训话”时说:“这次清乡工作,最显然的,是以肃清匪共为对象”,“匪共不灭,一切无从说起。日本侵略军为了集中使用兵力,将“清乡运动”分区分期实施,先后在苏南、太湖东南、上海周围、浙东、苏中、淮北、浙西、皖南以及鄂豫边进行了20多期。其中,出动兵力最多,使用手段最全,因而斗争最为残酷激烈的,是对苏南和苏中的“清乡”。对苏南的“清乡”共分四期,从1941年7月1日开始,到1943年10月结束,由东向西扩展,首先是苏常太地区,接着是澄锡虞地区,最后是丹北、茅山、太涡地区。对苏中的“清乡”从1943年4月10日开始,持续到1944年2月,主要是在当时的四分区(大体上即现在南通市所辖各县市)。这几期“清乡”,都沿公路、河道扎起几百里的竹篱笆,重点地区还架设电网和铁丝网,实行大范围的严密封锁。以伪军负责守备和巡逻,由日军担任搜索和进攻。以梳篦式的搜索,日夜寻找新四军作战。以伏击和包围的手段,搜捕化整为零的新四军人员和地方工作人员。同时编组保甲,清查户口,组织“自卫团”,进行反共宣传和奴化教育,竭力分割人民群众和新四军的联系。为此,日伪出动了大量兵力。参加苏常太地区“清乡”的,有日军10个大队3500人,伪军和伪中央税警团13594人,另有所谓“清乡政治工作团”、“民众训练人员”、“特种教育师资"各数百人。对苏中四分区的“清乡”,总兵力也达到1.6万人。
  面对新的挑战,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人民开展了英勇顽强、不屈不挠的反“清乡”斗争。在斗争中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创造了以分区转移对付分区“清乡”、内线斗争和外线作战相结合、公开的武装斗争和隐蔽斗争相结合、对保甲长实行“一二”政策等宝贵经验,涌现了百余公里封锁线上火烧竹篱笆、家家户户一起动手烧门牌等英雄壮举。
  历时四年的反“清乡”斗争,是一场与反“扫荡”、反摩擦有着不同特点的更加复杂的斗争,也是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人民所经历的一场特有的斗争。
  在华北,日本侵略军推行的“治安强化”运动,采用了一些类似“清乡”的做法,但始终没有实施“清乡”。比较起来,“清乡”是更加“全面"因而更加毒辣的手段。
  日军派驻伪军事委员会的顾问晴气庆胤,1941年5月1日向伪清乡委员会提出:“今后清乡工作,军政相辅而行,可谓三分军事七分政治,以政治为中心,而以军事推动之,且特工又从旁协助。”依据这个方针,日伪将“清乡”分为“军事清乡”、“政治清乡”、“经济清乡”、“思想清乡”等步骤,企图通过军事“清剿”、政治欺骗、经济掠夺、思想奴化等所谓“综合战力”,“彻底改变占领区的治安状况”。在华南,日本侵略军宣称从1944年6月起进行“清乡”,主要是在广东省的东莞、宝安两县“搜剩”共产党领导的华南抗日游击队。但时间很短,并未按“清乡”的步骤一一实施。
  日本侵略军的“清乡运动”着重在华中进行,是出于三个原因。
  第一,是由于华中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华中连结华北和华南,而且拥有南京、上海、杭州、徐州、武汉等重要城市和战略要点。侵华日军的总司令部和汪伪政权的首脑机关都在南京。新四军在华中敌后到处建立抗日根据地,甚至挺进到南京、上海近郊,对日伪形成了直接威胁。日军急需通过“清乡”,将华中变成它继续进行侵华战争的稳固后方基地,变成它实施南进计划进行太平洋战争的重要后方基地。日军首先在苏南“清乡”,正是因为苏南地处南京和上海之间,钳制沪宁铁路地位格外重要。
  第二,日军推行“清乡运动”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强化汪伪政权,实行“以华制华”政策,以便自己抽出身来,有更多的兵力投入太平洋战争。
  1940年3月登台的汪精卫傀儡政府,名义上统一了华北、华中、华南的伪政权,实际上矛盾重重,互不买账。日伪的头目们心里都明白,注伪政权统治权力有可能达到的地方,也就只是华中而已。汪精卫还有自己的如意算盘。他想通过“清乡”,先在力所能及的华中建立和扩大自己可以指挥的武装,以便逐步向华北和华南扩张势力。
  日军扶植伪军,只是为了供它驱使,绝不会放松对伪军的监督和控制。在日伪双方签订的所有关于“清乡”的协定中,都严格规定了伪军、伪警察必须受日军指挥。
  第三,日本推行“清乡运动”的又一个目的,是掠夺中国的战略物资和人力资源,实行“以战养战”政策。而华中正是中国人口密集、物产富庶的地区,当时粮、棉、盐的产量都冠于全国。“清乡”首先从苏南开始.也是因为这里盛产粮食。日军在有些地区的“清乡”,目的就是掠夺物资。例如1942年4月至9月在“苏淮特区”22个县的两期“清乡”,是为了掠夺那里的小麦。1943 年在浙东三北地区的“清乡”,是为了掠夺那里的盐和棉花。1941年7月10日,即“清乡”刚刚开始的时候,伪清乡委员会就发布了一个《清乡地区物资统制及运销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矿石、粮食(米、麦、豆)、棉麻(包括废棉)、茶叶、桐油等14种物资载运出境,都必须“由登集团司令官指定之许可机关发给许可证”。所谓“登集团”,即侵华日军第十三军,所辖师团和独立旅团分布于上海市和苏浙皖三省。
  日本侵略军推行“清乡运动”,称得上费尽心机,竭尽全力,但却在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人民的反“清乡”斗争面前屡屡碰壁,步履维艰。
  到了1944年,日伪大势已去,兵力财力日趋窘迫,“清乡运动”不得不草草收场,以彻底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