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期●随感录●

“断手医院”令人深思

作者:武振平

据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报道,广东东莞开了一家医院,叫做“手外科医院”,专门收治断手的病人。它是从一家综合医院的外科独立分出来的,是一家少见的医院,据说全国也不过两家。

手外科要独立设院,可见这里断手的病人之多。确实如此,这家医院开张后果然“生意兴隆”,每个月都要收治几十个青年工人,有的断了手指,有的断了整只手腕,有的甚至损及手臂。手是重要的劳动器官。一个青年工人失去了手,他今后的日子,将要遭到多少不幸和灾难。

东莞地方并不大,断手的工人却这么多,并非因为这里的风水不好,而是这里的许多老板心太黑,他们一不按规定在机床上加设防护罩,二不按规定对上岗工人进行培训或安全教育,三是超规加班加点,导致工人极度疲劳。稍不留神,伸出去的手就会被冲床轧断。特别令人气愤的是,一旦出了断手工伤,住院医药费老板概不负责。

有一位工人李军,因断手住院几天后,再也拿不出钱,交不起费,眼看就有截肢的危险,不得不把老板告上了法庭。结果他胜诉了,老板被迫付了医药费。

李军还是幸运的,他依靠法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望恢复健康。可是,在东莞,在全国其他地方,还有多少打工仔、打工妹,在各种恶劣的条件下,从事各种危险的劳动,丧失了健康,甚至丧失了生命。

在中外历史上,曾经有无数处于奴隶地位的工人、劳动者,遭受过多少灾难和悲惨的命运。旧中国的故事,我们是熟知的。在西方,被马克思称之为“血和火”的时代,原始积累时期的资本“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这在今天,我们还能从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中读到这些可悲的记录。而现在,时代不同了,在社会主义社会,工人、劳动者再也不是任人处置的奴隶,而是国家社会的主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应该像李军那样,自觉地拿起法律的武器。

“断手医院”的出现,绝不是地方的光荣,而是相反。请问政府的有关部门、各级工会组织,你们是否也看到我们的工人手被轧断,看到我们的兄弟姐妹流血又流泪。“三个代表”不是空话,而是要实践,不但要积极支持工人的合理要求,更应该主动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和杜绝各种漠视工人、劳动者生存权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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