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河北第一秘”、曾自我设计“要当封疆大吏”的李真,因贪污受贿数额巨大,已被判处死刑。法律公正,法律无情。李真遭此下场,乃是罪有应得。
据说,李真在狱中时,最想念的是他的儿子。“我一想他,就想哭。我不知哭过多少次,更不知多少次是在梦里哭醒。”李真如是说,也许是真情流露,他很想获得生命和自由,与儿子共享天伦之乐。可惜,一切都已经晚了。
假如李真当初在油漆厂老老实实做工,假如他后来从政能勤勤恳恳做个好秘书,假如他再后来提升为省国税局局长能恪尽职守为民造福,既是好干部,又是好父亲,家庭生活一定很幸福。可是,李真官越做越大,心却越来越贪,终于身败名裂,陷入囹圄,落得横尸刑场的结局。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贪官忏悔,悔不当初,“假如当初怎么样”,“假如当初不怎么样”,都已属迟来的悔恨,已经“翻水不收,后悔何及”了。
看体育报道,常见“足球场上没有假如”一说,这是至理名言。踢足球,一次低级失误,可能输掉整场比赛;一次粗暴犯规,可能吃红牌被逐出赛场。事后反思,说“假如没有这次失误将会怎样”,“假如没有这次犯规又会怎样”,均属为时已晚,于事无补。
仔细想想,干部书写自己的历史,何尝不是如此。干部一生,同样要一步一个脚印,规规矩矩走好每一步,哪一步也不能走错。万一走错了,应该赶快回头,及时改正。否则,从小错到大错,从大错到违法犯罪,一错而不可收拾,到那时再说什么“假如我不犯那错误”、“假如再给我一次机会”……都是“船到江心补漏迟”了。所以当干部的,应该重在走好每一步。
李真走到今天这一步,便是由小错到大错逐步走过来的。他第一次收受礼品(一条中华烟和一把剃须刀),用“别人也在收”原谅自己;他第一次收受一家国有企业送来的5000元钱,给自己找了个“不收人家会有看法”的借口;随后就滋长了“权力可以交换金钱”的野心,甚至作出了“拿1000万元我也不换国税局长这个位置”的赤裸裸的敛钱宣言。在金钱的诱惑下,李真彻底地堕落了。
据报道,新华社记者乔云华曾到狱中采访过李真,问他“现在什么对你还有诱惑?”他一字一顿地说:“生命和自由。”又问“假女如再让你出去,你首要做的是什么?”他面无表情茫然回答:“假女,假如,会有假如吗?”李真知道自己罪不容诛,法律决不会再让他重获“生命和自由”。他走到这一步,再也没有什么“假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