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教育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背道而驰的,这是值得全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暴力教育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其一,是像丁小凡的家长那样,以棍棒教育孩子。这种教育方法对子女的危害极大,轻则伤害其心灵,重则造成像丁小凡那样的悲剧。在《暴力日记》中已得到了充分反映。
其二,是某些老师的体罚行为,使孩子在遭受皮肉之苦的同时,也效法其师,找机会发泄。作为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都是无能之举、恶劣之举。体罚学生既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又违背了《教师法》。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一再三令五申禁止暴力教育,媒体对此也时有曝光,然而,现实仍令人难以乐观。丁小凡那么恨那个“胡老师”,说明老师的教育方法有问题。从丁小凡走向反面的事实中,老师应该从血的教训中改进自己的工作。
其三,是经常观看暴力片所致。暴力片对未成年人来说,有很强的诱惑力。未成年人往往缺乏自控能力,暴力片看多了,有时会对影片中人物的行为加以模仿,把虚拟世界当成现实社会。我校一名初二学生,家里的经济条件和丁小凡一样优越。该生从小在家里看了不少暴力片。他与同学说话时,满嘴的打打杀杀,误认为当今社会充满着恐怖。班主任找其谈话,他还振振有词,认为现实社会就是一个危险的社会。后经多方面反复教育引导,才使其提高了认识,改变了原先的看法。丁小凡在日记中说:“在梦里,我学着电影里演员的动作,用穿着旅游鞋的脚狠命地踢他的脸。”可见暴力片对其毒害的程度是何等的深。
在暴力片中,实施暴力的人往往是“英雄”的化身。暴力片会使未成年人对暴力的性质产生错觉,认为无论什么间题都可以用暴力来解决,遇到冲突时,便模仿片中的镜头解决问题。
暴力教育危害之大,不容忽视。《大江南北》为此开展讨论非常及时,很有必要。当务之急是,使未成年人保护法能得以切实地贯彻落实,家庭、学校、社会能依法从教,依法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