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中旬的一个傍晚,一个叫“小悦悦”的两岁女孩在广东佛山相继被两车碾压,而18个路人视而不见。在最后一刻,58岁的拾荒阿婆陈贤妹把一双温暖的手伸给了小悦悦,多少使人们被刺痛的心灵有些许安慰。
时间太久,失血太多,小悦悦最终未能获救。但身高只有1.4米的陈阿婆的形象在国人的心目中却一下子高大起来,尤其是与那18个路人相比。媒体追踪报道,活动请她参加,领导加以慰问。然而好景不长,最近有消息说,她被原来的雇主辞退了,并在房东的威胁下不得不搬出了在五金城附近租住的房屋。
一个好人,竟成了“不受欢迎的人”,这究竟是为什么?雇主和房东说出的原因很直白,他们“忍受不了那么多的媒体”。18个路人的异常表现已令人惊诧,雇主和房东的行为则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难道他们真的要与做好事的人“划清界限”,唯恐避之不及吗?
小悦悦事件及事件后一些人的表现不是孤立的。药家鑫撞人后干脆行凶杀人,留学日本的小青年因学费问题在上海浦东机场居然拔刀刺母,地沟油、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说明了相当一部分国人的道德观念、法制观念已经严重缺失。
我们是具有几千年文明史的古国,我们的目标是建设既具有高度物质文明又具有高度精神文明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强国,如果我们的精神状态如此失范,怎能到达理想的彼岸?
陈阿婆被赶走,再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精神文明建设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了,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甚至我们宁可经济发展速度慢一些,也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抓上去,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增长。
精神文明建设如何抓?教育首当其冲。一切道德行为皆与文化素养有关,文化是文明的基础,道德沉沦反映了文化的缺失。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加强文化建设,这是非常及时的。当然,文化不是“形象工程”,拥有文凭、职称、学位并不能代表一个人真的有了文化。真正的文化应该是通过学习,增长知识,提升道德,净化心灵,在生活中自尊自重和充满爱心,友善地对待别人。
榜样的作用不可忽视。青年中出现的“追星族”对偶像如醉如痴,这种过分的痴迷和追捧当然不宜提倡,但从中也可发现偶像影响力之大。我们要大张旗鼓地宣传精神文明典型,让他们发挥偶像作用,引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使人们的精神世界充满阳光。这样,就能使“好人好事有人夸,坏人坏事有人抓”的祥和景象重返我们的家园。
更重要的是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国,这始终是强国之本。要通过立法,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保障见义勇为者权益,为见义勇为者免除后顾之忧,并惩戒见死不救者和诽谤诬陷见义勇为行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