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儿时的夏天,还没有“冷饮”的概念,唯一和冷饮沾点边的是“冰棍”了。 |
冰棍,在南方叫做棒冰、冰棒,在北方也有叫冰果、冰糕的。早年的老冰棍,样子都差不多:四四方方且长而扁的小冰砖,用印了单色版画的蜡纸包着,底部插一根小木棍儿(方便拿捏)——故称作冰棍是再也形象不过了。冰棍的口味不多,常见的有糖水、奶油、绿豆、红枣这几种,糖水冰棍卖5分钱一根,其他几样则卖一毛钱一根。配料简单、外观朴素的老冰棍,是“70后”、“80后”乃至更早一代人,在儿时的夏天里最馋、最惦记的“零嘴儿”。
卖冰棍的小贩一般戴顶草帽,推着辆二八吋大杠的自行车,后座上驮着个四方的装着冰棍的大木箱子,一边用小木块(类似惊堂木)在箱子上拍得山响,一边扯开嗓子,拖着长长的尾音喊道“冰棍—冰棍—奶油—绿豆—”,啪啪声、叫卖声似“集结号”般,将孩子们从村头巷尾、墙角旮旯处吸引过来,聚拢在小贩周围。要到零钱的孩子拿着攥出水来的纸币或硬币,自豪又激动地嚷着“我要奶油!”“我要绿豆!”生怕晚了就卖没了。没要到钱的孩子,则只能卑微地站在圈子外围,盯着别人手里边的冰棍,咽着口水,过过眼瘾。
小贩收钱后,立马打开箱子顶部的活动盖板,掀起盖在冰棍顶上的厚被褥,以最快的速度,挑出“小客户”指定的冰棍,再迅速盖回被褥和盖板,以防冷气外泄。拿到冰棍的孩子,则像是得了件“宝贝”,一手捏着冰棍,一手小心翼翼地撕开包在冰棍外头的蜡纸,迫不及待地开始“舔”起来——是的,因为那时候的零钱可不是那么容易能要到的,冰棍就显得尤其宝贵,不敢放开了吃,怕很快就吃没了。舔到后来,冰棍往往成顶部尖尖的“冰剑”形状,若中间融化发脆,会突然断成两截,掉在地上的则白白浪费了,让吃冰棍的孩子心疼好一会儿。吃完冰棍后,一般会将木棍上残留的冰渣再舔上一遍,意犹未尽的孩子,甚至会再吮吸一遍手指,只因手指上有化掉的黏黏的冰水。
那时的我,就曾是这群孩子中的一员,偶尔能要到零钱,买根冰棍解解馋,但更多的时候,充当的是“看客”——看别的孩子吃冰棍,甚至于会跟在卖冰棍的小贩后面,盲目地走上一段路,多多地过过眼瘾。其实那时大部分的孩子,扮演的都是这种“角色”。
在难以要到零钱的情况下,为了能吃到冰棍,我们小孩也学会了“自力更生”,在节假日里,通过捡废品、捞鱼虾、挖草药等方式换零钱,来满足我们对于“冷饮”心心念念的渴望,而这竟也培养了我的动手和实践能力。
光阴如白驹过隙,眨眼间几十年过去了,我也早已人到中年,忝为人父。如今到了夏天,“冷饮”已走进千家万户,成为寻常的消暑之物,超市里的冰棍更是五花八门,光口味就有几十上百种,更别提还有各种包装、造型的“冰激凌”。我偶尔也会买点冰棍来吃(多吃怕伤脾胃),只是再也吃不出儿时的感觉来,是冰棍的口味变了,还是我的心态变了?或许都有!于是,我又抑制不住地怀念起儿时,那些个无所顾忌却又常常买不起冰棍的日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