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期●青少年绿洲●

校园中的“八荣八耻”

作者:上海交大附中07届7班 李捷超

古人云:“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提出“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用简洁概括的语言明确提出了要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这在全社会,特别是在青年当中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为进一步加强中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作为在校的高中生,“八荣八耻”更是为我们的行动提供了一条最基本的道德准则。

仅以第七条“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为例:对学生来说,在大的方面,要遵守法律;而小的方面,则要遵守校纪校规。在交大附中校园,少数不文明现象,都是因为一些同学无视校纪校规引起的。从食堂排队买饭插队到翻越操场栏杆:从考试作弊到偷窃他人财物,无一例外。而要彻底根除这些现象,不是靠处罚,而应该培养同学们的荣辱观,让他们从根本上意识到这么做是不对的,并以之为耻,这样不仅能使校风变得更好,校园也变得更加美丽,从长远看,也是为培养社会主义新人才打下基础。

而对于现代青年中普遍缺乏的“诚实守信、艰苦奋斗”等传统优良作风,更应从学生中抓起。不论是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还是在特殊的社会实践——军训、学农、学工等活动中,培养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应贯穿到学校所有的德育教育工作中。在每一次的考试中,哪怕是小测验,都应杜绝作弊;在每天的值日工作中,更应认真地完成任务。在每一次消费前,先扪心自问:这是否奢侈?将“八荣八耻"融入我们生活的一点一滴中,才能发挥出它的最大效应。

总书记的“八荣”、“八耻”给我们明确了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导向,明确了做人的标准,是我们培养成良好社会公德的指针。我们要好好学习,深刻领会,落实于行动,用“八荣”、“八耻”指导和规范自己的行为。

今天,以“八荣”、“八耻”为标准,树立高尚正确的荣辱观,学业争先,行为争范,让优秀成为习惯,把“八荣八耻”作为学习、生活的基本指导规范,分清是非、真假、善恶、美丑,让“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种子播撒到校园里的每个角落。在日常生活申我们青年学生应积极起到表率作用,无愧于“社会主义接班人”的称号,用实际行动谱写壮美的青春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