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战斗在大江南北的新四军,是由南方八省十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编成的。
从红军游击队到新四军,有一个同国民党谈判和斗争的过程。不仅国共两党中央的代表进行了多次谈判,而且各红军游击队也同当地的国民党军政当局进行了谈判,达成了停止内战、合作抗日的协议。根据这些协议,红军游击队分别集结改编,取得了合法地位,但番号各不相同,有的称抗日义勇军,有的称抗日救国军,有的称工农抗日联军,有的则称保安大队或特务大队。在这以后,才根据国共两党中央达成的协议,再一次集结改编,组成了新四军。这个过程,为新四军的组建作了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不妨称之为新四军的前奏曲。
南方红军游击队实行战略任务转变
南方八省的红军游击队一再被国民党军分割“追剿”,都同中共中央失去了联系,相互之间的联系也十分困难并在后期被隔断。但他们始终十分关心全国时局的发展。他们千方百计收集报纸或刊物,从中了解形势,了解中共中央和红军主力的动向。闽粤边红军游击队和闽中红军游击队先后派人去香港,与中共南方工作委员会取得了联系。鄂豫边红军游击队三次派人上北平,找到了中共中央北方局。红军游击队通过各种途径,获知了西安事变的消息,了解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并且为适应这种新的形势,在政策和策略上作了调整,果断地实行了战略任务的转变。
在闽西游击区,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于1937年1月就发出《为联合救国致闽西一切爱国志士的一封公开信》。2月,将闽西南抗日讨蒋军改称人民抗日红军。4月25日,对红军游击队内部发出了《为停止内战对内和平一致抗日的指示》,对正在执行“清剿”任务的国民党军发函,呼吁停止内战,携手抗日。
在闽赣边游击区,中共闽赣省委于1937年2月7日作出《关于开展反帝抗日斗争的决议》,号召各界人士“一致联合起来,共同进行抗日的民族革命战争”。同时,调整了对知识分子、工商业者、富农、国民党下层年官的政策。3月,分别向国民党福建省政府、江西省政府及当地驻军发出了停止内战、联合抗日的呼吁。
在鄂豫边游击区,红军游击队将番号改为豫南人民抗日军独立团,开展抗日宣传,发动青年参军,还与一些地方实力派和民团在抗日的旗帜下建立了联系。
南方红军游击队实行战略任务转变,是非常不容易的。他们同国民党打了整整十年内战。尤其是三年游击战争期间,他们在力量对比十分悬殊的条件下,被国民党军分割包围,反复“清剿”,付出了重大牺牲。现在要同国民党合作,不少人思想上接受不了,感情上适应不了。有的甚至认为这是丧失立场,背叛革命。游击区的党组织和领导人为此进行了耐心的思想教育工作,反复宣传要相信党中央,要顾全抗日救国的大局。
人们通过电影《陈毅下山》,知道陈毅当年去动员湘赣边红军游击队下山抗日,被当作叛徒捆绑起来,几乎处死。其实,在陈毅之前,中共中央分局已向那里派过一位信使。1937年10月,湘粤赣边红军游击队的支队长赵书良,奉命去向湘赣边红军游击队传达国共合作抗日的指示,竟被当作国民党派来的说客处决了。也是1937年10月,中共湘鄂赣省委派红十六师政治委员明安楼、平(江)修(水)铜(鼓)中心县委书记林梅清去动员赣北的一支小游击队下山改编,也被误作叛徒杀害。更有甚者:活动在赣东北的一支游击队,因为长期困守山头,对形势的变化一无了解,又因多次险被叛徒出卖,不敢轻信,竟将先后两批前来联络的交通员都当作叛徒杀害。第三次,中共上(饶)横(峰)弋(阳)德(兴)中心县委派去了区委书记余明兴,仍然被斥为“反革命两面派”处决。第四次,中共中央东南分局派去了原皖浙赣省委书记关英。此时已是1938年4月,南方红军游击队的大多数均已编入新四军并开赴皖南、皖西集结。但鲁莽无知的游击队领导人杨文翰,仍然将关英及其三名随员当作叛徒杀害。这支游击队无视抗日救国的时代潮流,在山上坚持到1943年3月,终于失败。
南方红军游击队在内部统一思想实行转变很不容易,同国民党谈判更是经历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西安事变以后,国民党当局实行的是“北和南剿”的方针:在北方,停止了对主力红军的进攻,开始了与共产党合作抗日的谈判;在南方,却调集40多个师和60多个保安团加紧“清剿”,妄图在国共谈判达成协议以前,消灭南方的红军游击队。因此,对于红军游击队发出的谈判呼吁,国民党地方当局大多拒不响应。有的地区虽已开始谈判,但仍采取所谓“剿抚并举”的政策,处于边打边谈的状态。直到“七·七”事变发生,尤其是“八·一三”事变以后,国民党当局迫于形势,对南方红军游击队的方针由“剿”改“抚”,各地的谈判才得以举行,并先后达成协议。
在联合抗日的旗帜下与国民党谈判
最早开始谈判的,是闽粤边红军游击队。1937年4月19日,他们就派人与国民党诏安县党部和驻诏安国民党军的代表有过接触。4月 25日,中共闽粤边特委派卢叨(化名王祥)为代表,与国民党第一五七师代表伍笃秋在平和县郭村开始正式谈判。6月26日中共闽粤边特委代理书记何鸣与第一五七师代表陈浚在漳州签订了合作抗日协定。根据这个协定,闽粤边红军游击队的三部分——中国工农红军闽南抗日第一支队、第三支队和漳州人民抗日义勇军,统一改编为福建省保安独立大队,不久改称闽粤边保安独立大队,移驻漳浦县城。7月16日,独立大队被国民党军诱骗缴械。副大队长卢胜等部分干部战士突围上山,重新组建红军游击队。1938年2月再次改编,成为新四军第二支队第四团第一营。卢胜任第四团团长。
浙南红军游击队的谈判也比较早。1937年5月7日,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派吴毓、陈铁军、董启文为代表,与国民党闽浙赣皖边区主任公署的代表邓讱,在平阳县山门开始谈判。第一次谈判历时17天,因国民党方面宣布“停抚进剿”,谈判破裂。从8月24日起,红军游击队以吴毓、陈铁军、黄耕夫为代表,与邓讱在温州重开谈判。9月16日,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书记刘英与国民党方面的代表王裕先、詹行烈在平阳进一步谈判,达成协议。9月19日,在浙西南的粟裕因与省委失去联系,不了解协议已经签订,也派谢文清为代表,与国民党遂昌县党部和县政府的代表朱镇山进行了谈判。根据协议,浙南红军游击队各部先后到平阳县北港集结,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闽浙抗日游击总队。1938年3月18日,粟裕率这个总队583人开赴皖南,再次改编为新四军第二支队第四团第三营。粟裕任第二支队副司令员。
在“七·七”事变前开始谈判的,还有闽西红军游击队。1937年5月,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派魏金水为代表,与国民党第一五七师驻龙岩的营长吴琪接触,力促实现和谈。6月15日,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又派谢育才为代表,由吴琪陪同去漳州,会见第一五七师师长黄涛,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国共合作抗日的主张。谢育才返回龙岩后,即与第一五七师的旅长练惕生、福建省第六行政区专员张策安进行谈判。为了打破谈判僵局,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张鼎丞决定由副主席邓子恢亲赴龙岩,与练惕生及其参谋主任王晓侯进一步谈判。7月29日,双方达成停止内战、合作抗日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闽西红军游击队各部到龙岩县白沙和平和县芦溪集结,改编为闽西人民抗日义勇军第一支队。1938年1月28日,宣布这支部队再次改编为新四军第二支队。张鼎丞任第二支队司令员。
1937年7月15日,鄂豫皖边红军游击队以红军第二十八军政治委员高敬亭的名义,向国民党豫鄂皖边区督办卫立煌提出谈判停战的倡议。他们试探着将倡议书送到岳西县第三区的一个岗楼。当天下午,收到了督办公署岳西办事处同意谈判的答复。7月22日,谈判在岳西县青天畈开始举行。红二十八军的代表是中共皖鄂特委书记何耀榜。督办公署的代表是高级参议刘刚夫。谈判中双方分歧很大,尤其是游击队改编后是否接受共产党的领导,能否就地补充兵员,争论十分激烈。7月27日,终于达成十二条协议。28日,高敬亭化名李守义,以红二十八军政治部主任的身份与刘刚夫在协议上签字。刘刚夫在1986年3月发表的回忆录中说,他当时就已察觉:“李主任者,即高敬亭也”,但“为他的豪气所逼”,“反而不便多问”。根据协议,红二十八军改番号为鄂豫皖工农抗日联军。所属部队以及各县游击队、便衣队,从9月上旬起陆续到黄安县七里坪为中心的地区集中。1938年2月,抗日联军1800余人再次改编,成为新四军第四支队。高敬亭任第四支队司令员。(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