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十分强调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并把它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
回顾历史,中国共产党执政55年来,之所以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风险和挑战,把四分五裂、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建设成为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正在蓬勃发展的新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靠的就是我们党不但有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而且还有一大批坚决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能适应改革开放的时代要求、与时俱进、德才兼备的干部。但是,不可否认,我们党领导的干部队伍,在新形势下也还存在不相适应的状况。现在最令人深恶痛绝和忧心如焚的就是部分干部中的腐败现象依然屡禁不止。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说,2003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2986件,其中有537名县处级以上的官员因腐败而被判刑,其中包括6名省部级官员。翻开近几年的反腐败史,领导干部犯罪的数额越来越大,犯罪的事实越来越触目惊心,犯罪主体的职务越来越高。这除了说明他们自身私欲膨胀,品德败坏以外,也反映了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存在着亟须解决的问题。
其实,党管干部,历来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党已经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在战争年代,支部建在连上,就是当年毛泽东同志为了加强对红军中的党员进行教育和监督的一个有效做法。时至今日,我们已经有了一部经过四次修改完善的好宪法,有一个几经充实具有民主精神的好党章;近两年,我们党又连续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加上修改过的《刑法》中对渎职罪的细化,等等,这些都是规范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的武器。当务之急就是要抓好落实,以求实效。
如何增强干部队伍的建设,内容很多,本文仅就以下三点谈些学习的体会和浅见。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执政为民、反腐倡廉的自律意识。古人说,“德教为先”,“修身为本”。加强干部教育工作是提高干部素质的基础性工作。大量案例表明,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往往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的。定期对领导干部组织培训,集中观看廉正教育专题片,组织到革命老区学习考察等都是很好的教育形式,但是教育的内容和做法还可更加丰富多样化一些,应该与时俱进,推陈出新。要创新理论教育模式,首先抓好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抓好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并注重联系实际,启发自觉,使学习更有针对性,取得更好的效果。最近党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强调在严厉惩治腐败分子的同时,应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这就更需要加强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苏州市委宣传部和机关党委前些时候曾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锡剧《李荣法》。这部根据苏州优秀基层党支部书记李荣法的先进事迹编演的好戏,感人肺腑,催人泪下,对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觉悟和自律意识起了很好的教育激励作用。这种做法很值得推广。
(二)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建立起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人大对“一府两院”负有法定的监督权,应该更充分地发挥这一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是唯一在司法机关介入前可以调查领导干部情况的机关,也是在提拔干部前党委必须听取意见的部门,应该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并推行“问责制”。对于人民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在没有确定其真实性之前,要落实专门机关人员进行登记、管理、调查、处置。一经发现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应严肃追究责任。负有专门监督职能的部门,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问题和措施,协助组织部门把对干部的监督工作抓好抓落实。
同时,要进一步健全社会监督,形成良好的公众监督网络。我们虽然已经有了纪检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信访监督等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但总体来说,对领导干部的全社会监督体系还未建立。为此,建议增加政治透明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利于对领导机关和干部的监督。可以在我们的党报或电视媒体上开辟专栏,让人民群众公开评议干部队伍的是非优劣,目的是扬善贬恶,警醒干部。只有把领导干部置于广大人民的监督之下,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才可以说是捏住了抓手。譬如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问题,社区的干部和群众应该是比较了解的,但他们即使知道了,又能怎么样。现在的状况,一方面是一些做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苦于无监督的渠道和良策,一方面是知情的群众反映无门或者不愿反映。应该在两者之间建立起联系的桥梁。
(三)进一步严格干部使用,推行对干部的动态化管理。工作调整、调动、职务升迁,这是一种对领导干部更有力、更直接、更有效的监督。可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是经常可以看到或听到,干部调动难。有的是嫌职位低不愿去,有的是嫌排名在后不愿去,有的是嫌收入少不愿去,有的是嫌权利小不愿去。还有诸如明明这个干部不称职,却因种种原因而调不动。还有个别善于投机钻营、跑官要官的人,反而得到了提拔。如此种种,对照《党章》和《干部任用条例》,都是绝对不允许的,但却在有的地方还存在着,影响极坏。如果不解决这些弊端,让一部分素质不高、能力平庸的党员干部长期居于领导地位,手握实权,就很难让群众信任我们党有坚强的执政能力。所以,要严格执行党管干部的原则,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真正把那些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党员干部,选送到适合的位子上,让他们为党、为人民掌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