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初创后,为发展革命、扩大根据地政权,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紧密团结工农力量,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并把加强法制建设作为维护根据地秩序、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
一是建立健全政权机关,加强法制建设的组织领导。1927年10月,工农革命军一打茶陵后,成立了县人民委员会;二打茶陵,在成立茶陵县工农兵政府时,设立了民政、财经、青工、妇女四个部。1928年1月,遂川县工农兵政府成立,下设土地、教育、裁判、劳动、军事和财政部。从机构的设置看,可以满足当时管理社会事务的需要,而裁判部的设立更是“遂川建政”中的一大创造。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人民司法机构。它的设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有效地打击了反动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1928年5月,中共湘赣边界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宁冈茅坪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湘赣边界特委,以毛泽东为书记,统一领导湘赣边界的红军和根据地斗争。红四军军委书记一职改由陈毅担任。随后,在茅坪成立了湘赣边界工农兵苏维埃政府,下设土地、军事、财政、司法4个部,以及工农运动、青年、妇女3个委员会。边界地区党和政权领导机关的完善,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进一步发展和巩固创造了有利条件,也通过政权建设保障了根据地法制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是施行工农兵代表会议制度,保障民主法制建设。工农兵代表会议(大会)制是中国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实行的根本政治制度。这种新的制度,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进行了初始的探索和实践,是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雏形。
1927年11月18日,毛泽东听闻新成立的茶陵县人民委员会的种种弊端,以及陈浩等军官的所作所为不合民意,因此特去信指示,要成立工农兵政府,要发动群众,要保护商店、邮局、医院、学校。遵照毛泽东的指示,新生的茶陵县红色政权把发动群众作为党和军队的重要工作内容,于11月28日正式成立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第一个县级工农兵政府——茶陵县工农兵政府。茶陵县工农兵政府的领导人主要是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举出来的。政府组成人员也是坚持以工农兵为主体,并吸收革命知识分子加入。
遂川县工农兵政府创建时更是实行了工农兵代表大会制,代表大会选举执行委员,执行委员选举常委,常委会选举政府主席。这个工农兵政府,是实实在在的由工农兵组成,是民众通过群众大会建立起来的。虽然限于历史条件,政权机构组建时的程序比较简单,但由民众自己推举,民众自己作主,让包括贫民在内的民众登上了大雅之堂,无疑是一个破天荒的伟大创举。当年担任中共湘赣边界特委副书记的陈正人回忆:“工农兵政府虽然不是普遍产生的,但是在工农群众高度民主的基础上产生的,它与群众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和群众共患难,在政治上、生活上,都和群众打成一片,有高度民主……”这种制度的建立,开启和保障了革命政权的民主法制建设。
三是通过立法的形式,促进法制社会建设。井冈山斗争时期,我们党对法制建设进行了具有开创意义的探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法令法规文件,其中蕴涵了丰富的法治理念。1928年1月,工农革命军占领遂川县城。县工农兵政府在成立时发布了 《遂川县工农兵政府临时政纲》 。 《临时政纲》 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的早期政权主张,代表了贫苦工农阶级的根本利益,是新生政权最初的“法”,是中共历史上第一份施政纲要,既维护了贫穷工农的利益,又使工农兵政权的建立和运行更加规范和有章可循。
1928年底,毛泽东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主持制定了 《井冈山土地法》 ,这是我们党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土地法。 《井冈山土地法》 共9条,约1500字,明确规定了没收土地的范围和归属、分配土地的数量标准和区域标准、土地税的征收和支配等一系列具体政策,从而改变了几千年来地主剥削农民的封建土地关系。 《井冈山土地法》 标志着封建土地法制在中国的局部崩溃,更标志着新民主主义土地法制的初步形成。
需要指出的是,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法制建设,是毛泽东、朱德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井冈山时期革命斗争实践和理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间,还制定和颁发了 《遂川县苏维埃政府布告》 《红军第四军司令部布告》 ,以及中央通告、湖南省委训令、江西省委通告等一系列法令法规文件,形成了人民宪法、土地法、军事法、经济法、劳动法、婚姻法、选举法、行政法、刑法、税法、商法和社会保障法等法科门类的雏形,为人民民主专政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建设奠定了第一块重要的基石。
四是“洗刷不斗争的腐化分子”,加强廉政法制建设。1965年5月,毛泽东重上井冈山时,就什么是井冈山精神,有过一次意味深长的对话。他说:“在井冈山时期,我们摸索了一套好制度、好作风……”事实正是如此,井冈山斗争时期,正因为共产党人坚持强化纪律监督,严惩违纪行为,当好清廉表率,才打造了一支听党指挥、纪律严明、能打胜仗的工农红军,取得了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进而唤起工农千百万,将井冈山的星星之火燃遍全中国。
“洗刷不斗争的腐化分子”这句动员式的口号,是在1928年10月中旬召开的湘赣边界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正式提出的。同时,毛泽东还强调要执行“铁的纪律”,整顿党的作风与纪律。毛泽东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党的威信,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唯有如此,才能使党成为壁垒森严、富有朝气的强健的斗争组织,从而胜利地经受各种严峻考验,历史地担当起巩固、发展“工农武装割据”的责任,带领边界工农群众开拓前进,创造新的业绩。
“洗刷不斗争的腐化分子”,体现了毛泽东、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在井冈山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心与要求,也是确保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这一优势的有力举措。总之,井冈山斗争时期,毛泽东等在注重从思想上、组织上加强党的建设的同时,十分重视党的法制建设。他们以法制建设来实现思想上、组织上的统一与巩固,进而增强党的凝聚力与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