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期●《回眸开国60年》征文选登●

《约法七章》的昭示

作者:李 直

老战士于玉昆,是60年前参加苏州解放和新中国成立的亲身经历者和见证人。一次老战士开会,于老就坐在我身边。他带来了一个用绸布包着的包裹,小心翼翼地、一层一层地打开它。直到包裹的最里层,啊,看到了一本颜色发黄、纸质发硬的手掌大的小本子!我问于老:“这是什么本子?”他很兴奋、也很自豪地告诉我:“这是我整整保存了60个春秋、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小本子,是我在1949年3月自己买纸装订、自己动手抄录的一本《关于做好城市接管工作》的小本子。”我一下子被这小本子吸引住了:60年了,本子虽旧,但字迹仍然很清楚。我翻开小本子的封面,最先进入我眼帘的、印象最深的、最重要的是《华东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关于约法七章的布告》。我的目光久久停留在这《约法七章》上,越看越觉得这四个大字好像闪闪发起光来,其关键词好像变得越来越大,在我脑海里打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
      一、保护城市各阶层人民生命财产、民主自由,望严守秩序,勿听谣言。
      二、保护民族工商业及私人资本,望照常营业。
      三、凡官僚资本应由民主政府接收,如其中确有一部分民营资本者,应承认其所有权;所有供职人员望一律继续安心供职;对保护有功者奖,怠工破坏者罚;对守法人员,准予分别录用,并发给工薪。
      四、凡水、电公司,电话、邮电、铁路、公路、港务各局,大、中、小学校、医院、教堂及娱乐、体育场所等一律保护,望照常供职,照常上课。
      五、除首要战犯外,凡国民党政府人员,如不持枪抵抗者,一律不加俘虏缚捕;这些人员中,如无反动行为或严重劣迹者,准予分别录用。
      六、各国领事馆及其人员与一切外侨,凡尊重民主政府法令、不作敌探与隐匿战犯及任何破坏者,一律予以保护。
      七、城内一切市民及各界人士,均须共同负责维持全城秩序,免遭破坏。
      我默默地看着这熠熠生辉的七条,心潮起伏,难以平静,越看越觉得它魅力无穷。它向人们昭示了许多,也使我明白了许多。
      为民,才能得民心。接管工作同党的其他工作一样,不是简单的“管民”,而是“为民”。这七条,条条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为本的原则和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们党对城市接管工作的宝贵经验,保护的是城市各阶层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的城市刚解放时,百废待举,百业待兴,人民最大的愿望是我们党为民保平安、谋福祉。这就是民心。七条,条条说的都是人民心里的话,它反映了我们党对民心的深刻理解。党的一切奋斗和一切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公布这七条,充分表达了我们党对城市人民最真诚的爱。这七条,用现在的话说,条条都是增进人民幸福的“民心工程”。古人说:“得民心者,得天下。”我认为,得民心不仅能得天下,还能治理好天下。这在现代社会,尤其是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这是执政党能否巩固政权的试金石!
      历史是镜子,也是最好的老师。《约法七章》是一份极好的历史教材。今天,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长征中,为了应对严峻的挑战、完成艰巨的任务,我们仍然需要继承和弘扬当年《约法七章》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团结奋进,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灿烂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