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期●论坛●

立党为公 不容腐败

作者:杰 妮

      立党为公的中国共产党决不容腐败。党的第一个反贪污腐化的文件《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产生于19268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扩大会议。

  中共中央历来严肃党纪,坚定鲜明地反对腐败,就是为了捍卫立党为公之宗旨。

  长征途中,一位连长因多留了一把粮食被撤职。

  延安时期,一位军队高级干部因情杀案被枪决。

  解放初期,党中央坚决严处高级干部刘青山、张子善一案,震撼了全国。

  今天,党中央对领导干部涉案腐败,同样严厉查处,毫不姑息。

  这些年,从反腐败斗争中被揭发惩处的贪官共具几条特征:一是道貌岸然口是心非,嘴里天天在“反腐败”,实际上天天行腐为败;二是贼胆包天,自认是地盘老大,谁也奈何不得,无视党纪国法;三是假公济私,利用手中权力,千方百计将国有资产变为私有资产;四是私欲膨胀,贪得无厌;五是机关算尽,自认进退自如,装满腰包便可一逃了之。   

      现在,一些腐败官员的黑手竟伸向社保资金。什么是社保资金?就是老百姓所有的各项“养命钱”,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五项基本社会保险金,有些地方将小城镇保险金、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金均纳入其中,还有农村养老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据全国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座谈会上通报,2006年上半年查处的一批社保资金违法违纪案件,涉案金额动辄数百上千万元,如浙江省温州市劳动保障局计财处用社保金600万元购买国信优先股案、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政府挤占挪用社保金1245万元案、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北州子镇党委政府弄虚作假套取社会保险金69万元案等。上海2006年查处的社保资金案,涉案金额达数十亿元,直接危害到上海各类社会保险的参保者约1200万余人的“养命钱”。

      由此想起在长征时毛泽东的妻弟因违犯纪律被枪决之事。当年,贺子珍的弟弟年纪不大就参加红军当了司号员。长征途中,他与战友一起去寻找食物没有找到,却在一座寺院内发现了一些银元,便擅自取走几块钱打算为断粮数日的部队买粮。他因此严重违犯了“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纪律。

      贪污人民“养命钱”的行为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道义取向,完全背道而驰,这种事却在领导干部和政府机构中发生了。这些领导干部把“为人民服务”变成“为人民币服务”,根本背离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的党性原则,根本背叛了入党誓言。

      领导干部腐败案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不由人不深思。严肃党纪国法,加强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等,这些都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大反腐力度必不可少的良策。

      想起一句老话: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古人根据建筑的基本原理提出一句良言:上梁不正下梁歪。建屋盖房,上梁没有放正,下梁就要歪斜,使用的建筑材料再好,这座房屋也不会牢固,说倒就会倒。

  坚持立党为公的宗旨,要靠每一位中共党员的身体力行。严肃党纪、反对腐败更需要领导干部带头,这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优良传统。在中国共产党86年的历史中,领导干部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做好带头人的事例数不胜数。领导干部尤其要经得起权、钱、色的考验,丝毫都不能动摇。共产党员和党的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下都要带头坚持立党为公的党性原则,使党的各级组织都能坚守党性原则。

  领导干部腐败,失信于民,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反腐斗争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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