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期●学习与思考●
反腐败必须抓住根本
作者:栾保俊
在党的十七次代表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说:“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这个论述高瞻远瞩,语重心长。中国共产党从成立那天起,就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几十年来,勤勤恳恳,艰苦奋斗,不仅取得了革命战争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人民政权,还在新中国建立以后,在社会主义建设上,取得了伟大成就。历史有一种现象,黄炎培先生叫它为“周期率”,这就是:一个阶级、政党或者团体,“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一些政党、阶级或团体在取得胜利以后,常常被腐败所侵蚀,从胜利者转化为失败者。当时,毛泽东主席说,我们不会这样,因为我们找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这就是民主。毛泽东在世的时候,我们党虽然也出现过张子善、刘青山这样的败类,但那是少而又少的案例,我们党的清廉之风,得到了国内外的交口称赞。
然而,近二三十年来,在我们党的一些干部中却滋长了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歪风,甚至有些高级干部堕落成为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为什么在我们党的队伍中会出现这样严重的腐败的现象?这是值得深思的。
人所共知的事实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曾遭到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侵袭,一些人大肆宣扬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比如,我们提倡做人要大公无私,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们就说,私心是人的天性,大公无私是从来没有的。我们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加强道德教育,他们就说,“想以道德的力量来发展经济是无能为力的”。他们鼓吹“腐败难免论”,大声疾呼说:“发展中国家,在人均400-800美元之间,腐败是难免的”;甚至说:“社会进步是以道德沦丧为代价的”(请注意:马克思、恩格斯讲过类似的话,但他们是说在私有制条件下的社会)。当年一度猖獗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虽然受到了批判和遏制,但其产生的流毒仍然危害着人们的思想。尤其是“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思想,更是迷惑人心。在一段时间内,竟被许多人所接受而且变成行动,出现了几乎“全民经商”的局面,有的单位变成了捞钱的机器,教书育人的学校也破墙开店,医院为了多捞钱,重复检查,医生开大药方……以“捞钱为纲”,干什么都是为了捞钱,为了捞钱什么东西都可以出卖。有的地区为了赚钱,竟然提出了“牺牲一代妇女争取经济的发展”,有的提出要在城市里开辟“红灯区”。
思想乱了,必然干坏事。但是,如果我们能有严密的组织制度也还可以及时进行监督,有效防范腐败的发展。问题是,我们在组织建设上还存在着许多漏洞。比如选拔干部,常常是上级少数领导说了算,很少或者根本不听群众的意见。这样的干部被提拔起来以后,他只对提拔他的人负责,只要他的顶头上司满意,群众就是骂娘他也不管。而且,这种做法,还会助长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活动,破坏党的组织原则,危害极大。再比如,纪律检查(监察)部门,不能独立地办理某些干部的腐败案件,常常受到和他关系密切的领导人的干扰。再比如,群众监督是有力制止腐败的办法,但我们现在还缺乏一种能让群众畅所欲言、或者能随时揭发干部错误的环境条件……这些问题不大力解决,就难以有效地反腐败。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搞活市场,适当发展私营经济,是必要的。但在发展私营经济的时候,必须把握一个重要环节,即不要忽视了公有经济的发展壮大,不要失去公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宪法》和《党章》都规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我们要按《宪法》和《党章》办事,使公有制经济成为主体。如果在这方面有了失误,腐败不仅不能消除,还可能更加发展。这不是小问题,而是关系到我们党,关系到社会主义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综上所述,要真反腐败,不能就事论事,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必须抓住根本。有了腐败严厉惩处是必须的,但更必须抓根本,即抓住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建设,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住制度建设,使其能有效地监督干部的行为,防范腐败的发生;抓住公有制的巩固和发展,使其主导社会主义经济。只有如此,才能创造使腐败既不能产生更无法扩展的可靠条件,产生了,也能很快有效地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