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期●《改革开放30年》征文选登●

上海住房制度改革的探索和实践

作者:叶伯初

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洪流滚滚向前,作为上海城市建设战线的一员,我也投身其中,从事上海住房制度改革的探索和实践。回顾这一光辉历程,感到无比兴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施了改革开放这一伟大战略方针。当时上海住房面临的状况是:人民群众迫切需要大量住房与住房严重短缺、居住条件很差形成尖锐的矛盾。1980年市区人均居住面积仅4.4平方米,而人均居住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有4.2万户。住房的成套率很低,不足30%。危房、棚户和简屋有100多万平方米亟待改造。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走改革之路,寻求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成为迫切的课题。

1980年4月,小平同志作了《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的谈话》。他指出:“关于住宅问题,要考虑城市建筑住宅、分配房屋的一系列政策。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不但新房子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10年~15年付清。住宅出售以后,房租恐怕要调整。要联系房价调整房租,使人们考虑到买房合算。因此要研究逐步提高房租。房租太低,人们就不买房子了。繁华的市中心和偏僻地方的房子,交通方便地区和不方便地区的房子,城市和郊区的房子,租金应该有所不同。将来房租提高了,对低工资的职工要给予补贴。这些政策要联系起来考虑。”

小平同志这个重要谈话,高屋建瓴,方向明确,为住房制度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使我们豁然开朗,精神振奋,从而坚毅地迈开住房制度改革之路。三十年来上海房改的历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初始阶段,从1979年到1990年。主要是进行思想酝酿,展开住房属性的讨论,初步树立了住房商品化的理念,并进行了住房商品化的试点。二是全面系统实施阶段,从1991年到1997年。主要是1991年5月正式实施以“推行公积金、提租发补贴、配房买债券、买房给优惠、建立房委会”为内容的《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采用综合、多元、配套的改革措施,全面推进房改。在实践中,以优惠价出售已租住的公有住房,加速住房机制的转换,并进行已购公房上市的试点工作。试行公积金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以优惠的较低利率,资助居民买房,从而实现了买房可以分期付款的愿望。这个行动促使商业银行也开展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工作,为建立住房金融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加快公房租金改革,提高房租水平。三是改革深化阶段,从1998年至今。主要是加快住房分配体制的改革,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各种形式的职工住房补贴制度。探索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针对低收入家庭实施廉租住房制度,针对中低收入家庭实施购房贷款贴息政策。加大公积金贷款力度,进一步支持职工购房,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

综观三十年历程,上海房改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住房制度已经基本建立,对上海经济和社会建设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积极作用。

  

三十年的上海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辉煌成就,硕果累累。

——提高居住水平,改善居住条件。市区人均居住面积由1980年的4.4平方米增长为2007年的16.5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有40万户基本解决了住房问题。住房成套率由1980年的不足30%增长为2007年的94%。100多万平方米的危房、棚户和简屋的改造胜利完成。

——加快住房商品化,促进房地产业发展。2007年全市共销售商品住房3279.2万平方米。已租住的公有住房大量出售,截至2004年底,累计出售公有住房163.8万套,建筑面积8864万平方米。

——全面推行公积金制度,促使形成住房金融市场。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513亿元,提取839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675亿元,占总数80%。公积金发放个人购房贷款总计1265亿元,发放户数为110万户,支持职工购买、修建住房面积突破1亿平方米。

——加强管理和制度创新。推行住房物业管理,实施房改综合配套管理。公积金的管理也注重立法,建立规章制度,逐步实现房改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上海房改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不少问题,面临严峻挑战。主要的问题:一是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滞后。住房制度改革要实现住房商品化、市场化,这是毫无疑问的,但与此同时,对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政府应当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向他们提供相应住房这一公共产品,使之住有所居,实现社会和谐。在这方面尽管也作了探索,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建设滞后,远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二是住房要求和供应结构失衡。市场上大面积、高装修、豪华型住宅和别墅供应较多,而群众迫切需要的小户型、普通装修、房价适中的住房却供应不足,形成了尖锐的矛盾。三是在实现住房商品化过程中,重售轻租,没有加快建立住房租赁市场。住房商品化应当租售并举,对于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来说,租房尤其显得重要,然而这方面工作进展很不得力。四是商品住房价格飞涨,超越了职工购房的实际支付能力,只能望房兴叹。在宏观经济调控中,虽然多次采取措施调控房价,但房价仍是高涨不下,成效甚差。这些都是老百姓极为关注的民生问题,应当严肃对待,认真分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改进和解决。

  

三十年来,上海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经历也丰富多彩,我们深切的体会,有如下几点:

第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把旧的体制机制转变成新的体制机制,必须解放思想,树立新的观念。上海住房制度改革的历程,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始终不渝抓好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过程。从展开住房属性的讨论,到上海房改方案的全民讨论和贯彻实施,解放思想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职工开始改变了住房是福利、实物无偿分配的观念,逐步确立住房是商品、住房消费商品化、职工自住其力的思想。这样,奠定了住房制度改革的思想基础,上海房改才得以顺利实施,促进了新住房制度的建立。

第二、抓住关键,创新机制。推行住房消费商品化,实施职工自住其力,在当前职工工资水平较低的条件下,如不开辟职工筹资买房的新渠道,不提高职工支付能力,显然是做不到的。为此,借鉴国外经验,结合上海实际情况,建立了公积金制度。公积金是为职工买房长期积累资金,而这种积累是国家、单位和个人三结合的筹资模式,群策群力。同时,运用公积金,推行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促使住房金融市场的形成,做到买房可以分期付款,进一步支持职工买房。这一新机制的创立,为全面实施住房商品化构筑了重要的物质支撑。

第三、多元综合,配套改革。上海住房制度改革是多元综合、相互协调配合的改革。存储公积金、提租、买房和建立组织、加强管理综合推行,而且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改变了以往只抓一点,或提租,或买房,单项突出,不及其余的做法。房改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方面很多,如果在改革中不统筹兼顾,综合考虑,不采取多元配套的改革措施,改革要获得成功是非常困难的。上海正是适应这个特性,采取了合理措施,房改才取得良好成效。

第四、分步渐进,科学改革。上海住房制度改革采取了积极慎重,分步渐进的方式,严格贯彻改革、发展和稳定相结合的原则。房改是新生事物,新的住房制度的产生和成长有一个发展过程,与之相适应,人们思想观念转变和工作上改弦更张,也有一个发展过程。因此,改革只能分步渐进,科学改革,决不能轻率冒进。从推行公积金到公积金抵押贷款,从出售公有住房到售后公房上市,从提租到住房分配货币化,都显示改革分步渐进,不断深化的过程。这样做,改革能顺利推行,又得到群众拥护,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发展,从而实现改革、发展和稳定相结合的目标。

上海住房制度改革三十年历史是光辉灿烂的,但今后房改任务更繁重,要求更高。我们必须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全面解决上海人民居住问题,提高居住质量,做到住有所居,安居乐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原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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