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期●专 稿●

国旗我这辈子的情结

作者:李玉坤(口述) 鞠九江(整理)


我今年62岁,住江苏省如皋市如城镇,系七、八、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8年,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了一条建议,两年后诞生了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地震,我建议国家下半旗为数万遇难同胞志哀,被国务院采纳。从童年时代至今,我与国旗结缘的那一幕幕场景仍历历在目……

外公教我认识国旗
      50多年前的一个夏夜,忽明忽暗的油灯下,外公指着年画上的国旗图案,教我认识国旗。

那时,全国刚刚解放,外公经营着一家叫“邓广润”的老字号嫁妆店。每逢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甚至中秋、端午等传统节日,外公都会在店门外挂起五星红旗。

每次,外公一说“挂国旗”,我就手忙脚乱地端着板凳前去帮忙,但无论怎样争取,矮小的我都是配角。那面用红布手缝而成的国旗,总是经过别人的手高高挂在店门前。国旗光彩夺目,迎风飘扬。国旗通常连续挂10多天,一眼望去,老街各店门前一派火红,映红了一张张笑脸。半个多世纪过去了,那童年的记忆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我的美籍华人老师买五星红旗赠子女

1985年6月,我在如皋接待了一位重要客人。她是我在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学习时的任课老师——罗斯·卡尔女士。她是美籍华人,被查出身患癌症。

在弥留人间的最后几个月,罗斯·卡尔女士带着三个子女重返中国。我陪同老师走在如城镇的大街上。老师的生命已进入倒计时,我的心情百味杂陈。老师没说一句话,她进了一家又一家店,可总是失望地走出来。我猜不透她到底要买什么,紧跟其后,却不敢多问。终于,在如皋百货公司,老师买到了她想买的礼物——三面五星红旗。

当从营业员手中接过鲜艳的国旗时,老师眼眶里滚动着泪花,不住地亲吻国旗。瞬间,泪水浸湿了国旗的一角。老师郑重地把国旗分别交给三位已加入美国国籍的子女,千叮万嘱:“这是我送给你们最珍贵的礼物。记住,你们根在中国,不管走到哪里,我们永远是炎黄子孙!”

3个月后,噩耗传来,罗斯·卡尔女士离别人世。我眼前不时浮现老师购买国旗和向子女赠送国旗的场景。国旗代表国家尊严,象征国家主权。于是,我萌发了建议国家制定一部升挂国旗法规的念头,要让五星红旗深入人心,飘扬在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心中,以唤起公民的国家观念,增强公民的爱国主义意识,振奋民族精神。

建议制定《国旗法》

1988年初,我光荣地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这一年10月1日国庆节,我带着孩子漫步在如城镇街头。街上车水马龙,店内商品琳琅满目,但我仍觉得缺了点什么……当夜,我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睡,强烈的民族意识一次次撞击着我的心。我翻身下床,扭亮台灯,奋笔疾书,写下了《加强爱国教育,唤起人民的国家观念,尽快制定张挂国旗具体办法的建议》,寄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位普通人大代表的建议,惊动了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两个月后,我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寄来的一封信函,信中还附着国务院有关部门请示制定《国旗法》的报告。报告写道:“李玉坤代表提出的建议很重要,我国至今还没有悬挂国旗的法律依据,制定这方面的法规刻不容缓,建议由国务院法制局、全国人大和政协草拟悬挂国旗的法律或办法。”

就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来信后不久,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第十三次会议反复审议了《国旗法草案》。1990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签发28号主席令,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并于同年10月1日实施。

国旗班班长赵新风

1992年3月26日,我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来到天安门广场看望国旗班战士,他们以标准的军礼迎接我的到来。据了解,他们是最后一批国旗班战士。此后,国旗班就改为国旗护卫队,人数由30人增加到100多人。

“《国旗法》的颁布实施,使我们很受鼓舞!”国旗班班长赵新风在陪同我参观国旗护卫队驻地时,兴致勃勃地向我介绍战士们护旗执勤情况。赵新风说,以前群众来看升降国旗,虽然热情很高,但什么姿势都有。《国旗法》实施后,情况大为改观,军人自动敬礼,群众肃立注目,就连小朋友们也自动行举手礼。

赵新风是1989年春天参军到天安门国旗班的。1991年4月15日,使用了41个春秋的老国旗旗杆光荣“退役”,赵新风与两位战友为它完成了最后一次降旗;1991年4月16日,天安门新国旗旗杆启用,赵新风又亲手按动电钮升起五星红旗。1991年5月1日,“天安门国旗班”扩建为“天安门国旗护卫队”。赵新风也由此成为天安门国旗护卫队国旗班的第一任班长。

从与赵新风的谈话中,我得知,为了保持国旗的庄严神圣,战士们每天都要换上一面崭新的国旗。而目前少数单位国旗破损、褪色后不及时更换,仍升挂在高空,影响了国旗的尊严。我当即表示:“这个问题提得很及时,也很重要,我将尽快向全国人大反映这个情况!”

从北京回来后,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写出了“关于大力宣传《国旗法》,并指定有关部门研制牢固耐用、不易褪色的国旗的建议”。国家司法部、纺织工业部接受了我的建议,并作了答复。中国社会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承担了此项任务,对从各地采集来的国旗样品进行了分光测定,选出30多种候选颜色,然后经过专家筛选和广泛征求民众意见,确定了最适合五星红旗的红色和黄色,并研制出不易褪色的布料。

建议制定《国旗法》实施细则

自《国旗法》颁布实施以来,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工厂学校,到处都飘扬着迎风招展的五星红旗。然而,在《国旗法》的实施过程中,尚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影响了国旗的尊严。

2000年3月份,我赴京参加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期间,我郑重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议案组提交了“建议尽快制定《国旗法》实施细则的建议”。

“建议”提出:“《国旗法》自1990年公布实施至今已近10年。从北京、上海、江苏等部分省市以及香港、澳门回归及国庆50周年等重大活动来看,这一重要法律的实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开展国旗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增强人民的国家观念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其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对一些条款的执行还缺少具体规定,导致某些单位在升挂国旗时缺乏法律依据。例如,中外合资企业需要挂三种旗帜,中国国旗、合资对方国的国旗、企业专有旗帜,这三者位置怎么摆?相差高度为多少?应当有具体规定。因此,特建议制定《国旗法》实施细则。”

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将此项建议列为“第3447号议案”。同年6月下旬,我收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寄来的第78号函,来函说:“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实施细则》的建议’,将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即将研究制定的国旗升挂使用的具体规定中予以采纳。”

《国旗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去部队、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作《国旗法》知识讲座180多场,听众达20多万人次。我乐于为宣传国旗作贡献、尽义务,我认为这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

国旗·汶川

5月12日下午2时28分,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地震,伤亡惨重。我每天饱含泪水看着电视画面上关于汶川大地震的滚动报道,看着那揪人心肺的一幅幅场景,我反复思忖:面对数万遇难同胞和遭遇不幸的家庭,我们不仅需要全力抢救、关怀和帮助幸存者,也要给那些不幸遇难的同胞以最高的礼遇。虽然社会上有各种哀悼方式,但抗震救灾到了关键时刻,我们需要一次全国性的哀悼,以凝聚过度悲痛的人心。由此,我产生了向国务院建议下半旗志哀的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14条第4款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的,可以下半旗志哀。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务院决定。5月16日,我与天安门国旗护卫队国旗班首任班长赵新风通了电话,商量向国务院建议下半旗志哀的有关事宜,包括降半旗的时间、场所、操作程序等。当晚,我就请新华社的一位记者以最快最直接的方式,将我的《关于对汶川大地震遇难者下半旗志哀的建议》呈送国务院。

5月18日,当我看到国务院发布将5月19日至21日定为全国哀悼日、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的公告时感动得热泪盈眶。这是我国首次依据法律,以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发布政令的方式向自然灾害中遇难的平民志哀。低垂的国旗,彰显了共和国对逝去生命的尊重和珍惜,默默的哀悼是对失去亲人和家园的所有蒙难者的告慰。这充分表达了国家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凸现了社会的进步、文明的发展、政治的昌明,引起了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一时间,《国旗低垂,举国哀悼》的黑体字标题频频出现于众多媒体的头版头条……

我一直这样认为:在一个国家的历史长河中,体现泱泱大国气度与风范的,是她的人民。人民心中有国旗,整个民族有理想,这个国家与民族就有勇往直前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