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期●缅怀篇●

丹心铁骨写春秋

——学习曹荻秋同志的革命精神和崇高品格

作者:刘苏闽



  今年8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曹荻秋诞辰110周年。曹荻秋(1909~1976)四川资阳县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广汉特委书记,中共江苏省委文委副书记,中共鄂西北、豫鄂边省委宣传部长,皖北特委书记,盐阜区党委书记兼第12纵队政治委员,苏北区委书记、苏北军区政治委员,江淮区党委书记、江淮军区政治委员,重庆市委第一书记,重庆市市长,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市长等职。

在长达47年的革命生涯中,曹荻秋同志为中华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为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不息。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奉献的一生。
  忠贞不渝,坚定不移的革命信念

曹荻秋是从一位爱国进步青年走上职业革命家道路的,他革命信念的确立,经历了血与火的严峻考验。在中学时期,他开始阅读马列著作和进步社会科学书刊,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1927年春,四川军阀制造了重庆三三一惨案,屠杀革命群众300余人。中共重庆地方执委书记兼军委书记杨闇公、地委组织委员冉钧等殉难。紧接着蒋介石、汪精卫掀起反共高潮,肆意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1929年9月,在形势急剧恶化的革命低潮时期,曹荻秋毅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担任了中共成华县中心区委宣传部长等职。1930年10月,他参加领导广汉起义。起义失败后,经武汉到上海,担任了中国左翼文化总同盟秘书和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总会党团书记。

1932年3月17日,曹荻秋因被叛徒出卖而在英租界被捕入狱。在没有搞清楚其真实身份和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以“危害民国罪”判处他5年徒刑。英租界的监狱极为黑暗,他们采用吊铐、老虎凳、钉木棒、灌煤油等酷刑虐待犯人。1934年,曹荻秋不幸患上了伤寒症,病情很快恶化。狱医见他气息奄奄,活不了几天,就叫犯人把他抬到了停尸房。一位印度巡捕路过时,听到停尸房里发出微弱的呻吟,急忙报告狱医把他抬了出来。他以坚强的意志与疾病作斗争,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对漫长的五年黑牢磨难,曹荻秋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他与狱中其他同志通过加强沟通,施加影响,争取了一些同情共产党的看守,以应付复杂险恶的环境,并与狱外党组织取得了联系,建立狱中临时党支部,开展了革命气节教育,揭露敌人阴谋,反对自首的斗争,使难友们擦亮了眼睛,明辨是非,保持气节,还将一些表现好的同志吸引入党。
1933年春,有一国际组织代表团到狱中参观,政治犯提出要求看书学习的权利,狱方被迫同意难友亲属探监可以送书刊,也可以交钱给狱方代购书籍,但须经过检查。他们想方设法应付检查,得到一些进步书刊。曹荻秋凭着惊人的记忆力和坚韧不拔的精神,用磨尖的筷子作笔,棉花烧灰作墨,在半个月时间里,默写下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提要,难友们争相阅读此“牢房版”奇书宝典。他还读了英文版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以及西方哲学史等书籍。

五年的炼狱磨难,曹荻秋展现了坚定的信念和崇高的革命气节。1937年4月,他刑满被送到浙江路法院看守所。国民党上海市党部认为他没有“悔悟”,将他解送到苏州反省院。1937年8月国共谈判中,周恩来将释放政治犯作为重要条件提出。1937年8月26日,曹荻秋带领50名被释放的难友来到上海八路军办事处。

“文化大革命”中,曹荻秋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受到诬陷迫害,被打成叛徒,非法监禁达6年之久。在此期间,他正气凛然,态度鲜明,据理反驳“四人帮”的污蔑之词,革命信念十分坚定。1976年3月29日,曹荻秋含冤逝世。1978年4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上海市委为其平反,恢复名誉。
  坚持真理,敢于斗争的坚强党性

坚持真理,求真务实,坚持原则,敢于直言,是曹荻秋最令人敬佩和难能可贵的品质和人格魅力。建国初期,在农村开展减租退押和土改运动中,川东各县农会为追讨押金,纷纷派民兵进城上门追收,一时收不到,就强占商店和工厂,或将生产资料和货物搬走,甚至将店主捆绑押走,引起了社会混乱。曹荻秋顶住压力,当机立断,经请示西南局首长批准,下令禁止农会擅自进城,持枪捉人,索讨押金,由重庆市委和川东区党委成立联合处理委员会统一处理,依法保护工商业者生产经营,稳定了社会秩序。

为纠正干部队伍中缺乏统战观念和“左”的错误思想,曹荻秋作了不懈的努力。他在党代会上明确指出“允许私人资本主义存在和发展,是新民主主义阶段重要的战略方针”,必须坚持“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原则,以他为主任的劳资纠纷协调处理委员会及时解决了劳资纠纷2000多件。“三反”“五反”运动中,出现了“宁左勿右”错误倾向。当时重庆出了个闻名全国的大案,涉及到市工商局的一位领导和一名统战人士。《人民日报》已准备在社论中点名。曹荻秋鉴于揭发材料尚未查实,及时发函给《人民日报》说明情况,既保证了运动健康发展,又避免了伤害当事人。

1955年12月,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出了两年内完成私营工商业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决议,1956年1月10日,北京市全部私营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消息传到上海,引起强烈反响。上海市工商界临时代表会议作出6天完成全市公私合营申请工作的决议。曹荻秋以敏锐的观察力,看到了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他在干部大会上指出,迅速发展的改造形势超过预计,要估计到有乱的因素和可能性。当时,一些资产不足2000元的小业主,本不属于公私合营对象也被卷入公私合营。有的干部认为,既然已经合营了,就不要变了。曹荻秋不赞成这种简单的做法,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他决定将小业主从公私合营中划出来。

陈丕显同志曾回忆说:“‘大跃进’时,全国刮起几股不正之风,形而上学盛行。荻秋同志在市委会议上,从不说大话,从不随声附和。相反,他公开对‘高指标’‘浮夸风’提出反对意见。他说,如果无根据的追求高速度,不把生产发展建立在切实的物质基础上,必然陷入主观主义。他还针对当时无根据地宣传‘放高产卫星’的不正常情况,在《解放》杂志上发表的《论平衡与不平衡》一文中说,单纯追求高速度和高指标,对最高指标的各种有关因素都不加考虑,而提出跃进指标从十倍到数十倍,那是不可能实现的指标。这种实事求是的作风,在广大干部中受到普遍尊敬。”

1965年,张春桥、姚文元在上海炮制《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这篇稿子送到曹荻秋手中,他耐心看完后说:“这篇文章一点不实事求是,完全是牵强附会,怎么能算是评论文章啊!”不久,又出了一个修改稿,张春桥通过秘书催问曹荻秋的意见,他一直不予置评。曹荻秋难以预料,他的这种忠厚、正直的道德品质,竟然是他在以后的岁月里遭受严重政治迫害和人生摧残的总根子。
  执政为民,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
  曹荻秋始终认为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一切以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为重。他担任盐阜行署主任时,十分重视培植和爱惜民力,提出要废除不合理的负担,酌量减轻粮税,严格控制与战争无关的摊派;组织兴修水利,修筑海堤45公里,保护了十多万人民生命财产和几十万亩农田;开展大生产运动,机关部队种粮种菜,纺纱织布,改善供应,减轻人民负担。曹荻秋承包了一块菜地,学会了纺线,有时为了节省灯油,就在月光下纺。有时,上半夜没有月亮,就睡一觉起来再纺。在青黄不接时期,全区党政干部每人每天节粮1.2两,共5万余斤,帮助灾民度过春荒。

1941年,随着日伪军大“扫荡”,日元和伪币流入根据地,造成了对根据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严重影响。为此,1942年盐阜区成立银行,建立起根据地金融体系,有效控制了日元、伪币和国民党政府通货膨胀的影响。曹荻秋领导有关部门积极抓好文教事业,恢复了盐阜师范,建立了苏北公学,确定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举办培训班,提高文教干部和师资质量,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促进了文教事业的发展。在反“扫荡”斗争中,一次夜间曹荻秋带领部队过封锁线,他3岁的幼子突然哭了起来,他怕影响部队行动和安全,不顾劝阻,坚决命令警卫员把孩子丢下,冲过了封锁线。幸好后续部队把孩子抱起赶了上来。曹荻秋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在苏北人民心中树立起一座共产党人胸怀天下、舍己为公的丰碑。

重庆刚解放时,面对国民党留下来的烂摊子,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曹荻秋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废寝忘食,励精图治,留下了一心为民的公仆形象。他十分关心人民疾苦,在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拨款22亿元(旧币),在沿江中心码头修建了一批搬运工人宿舍。在朝天门金沙岗为受苦最深的搬运工人修建一座设有医院、食堂、会议厅、电影院和养老院的“搬运工人大厦”,被称为是“史无前例地为穷苦工人办的一件了不起的大好事”。重庆有两栋“名楼”,一是“曙楼”,原重庆国民党政府办公楼;一是“渝舍”,原国民党重庆市长杨森的公馆。刚解放时,重庆市人民政府曾在这两栋楼里办公。根据曹荻秋的建议,将市委机关搬迁,原办公旧址扩建为重庆市第一座公园——枇杷山公园,办公楼改为市博物馆。将市人民政府从“曙楼”和“渝舍”迁出,扩建为占地2.6万多平方米的西南第一座少年宫。市政府办公楼改为重庆医学院儿科医院。

“三年困难时期”,上海主副食品供应极为紧张,市民每人每月只能供应二两肉。为了保证供应,曹荻秋费尽了心血。当时,上海的粮食90%靠外地调拨,最紧张时储备的粮食只能维持3天。曹荻秋抽调许多干部到各地协调调粮,并向部队借调两个汽车团紧急运粮;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想方设法,把郊区种蔬菜的农田从10多万亩扩大到40多万亩,蔬菜上市量平均每天5万担左右;动员财贸部门组织人力、物资下乡,帮助郊县种菜收菜,发展畜牧、家禽,还从外省空运大量鸡、鸭、蛋来沪;改造100多艘渔轮加强海上捕捞,海产品量从3.4万吨,增加到10.4万多吨。
  严格自律,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

曹荻秋参加革命几十年,始终坚持严格自律。重庆市委副书记辛易之将他的优良作风、道德风范概括为“全、稳、勤、俭、正”五个字,认为“荻秋同志堪称为楷模”。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部长肖泽宽回忆说:“荻秋同志党性和组织观念很强,凡是重大问题都及时向刘、邓首长请示汇报。有一次在西南局开会。邓小平政委对他说‘西南区有同志对重庆市委有意见’,引起了他的高度警惕。在市第10次党代会上,他认真回顾反省几年来的思想和工作,严肃深刻地检查了自己思想上存在的个人主义和骄傲自满情绪,并反躬自省,追溯产生错误的思想根源,承担市委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责任,恳请同志们批评帮助。全体领导干部和代表受到很大触动,带动全市各级党组织端正作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曹荻秋坚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老老实实干事。他严守党的纪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公道正派、作风民主、谦虚谨慎、平易近人。他以身作则、生活简朴、公私分明、清正廉洁、不搞特殊。他严格要求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家风。他任重庆市委第一书记时,住的房子破旧漏雨,组织上决定整修,他总是嫌造价高,多次提出修改图纸,降低造价。调来上海工作时,有关部门安排他住花园洋房,他不要,配给他美国进口汽车,也被拒绝了。当他发现行李中有重庆市委办公室送的1斤半龙井茶,要随行人员送回去。

曹荻秋不仅严格自律,而且敢于扶正祛邪,惩治腐败。他担任盐阜行署主任时,制定的《乡镇人员公约》旗帜鲜明地反对“脱离群众、捧上压下、轻视劳动、骄傲自满、违法乱纪、仗势欺人、苟徇私情、包庇坏人、贪污受贿、吃喝嫖赌”等不良倾向和违法犯罪行为。行署规定,贪污500元以上的处以死刑。滨海县区委书记孙弋年、党员陈玉田、涟东县税务所长戚金祥等贪污500元都被处决了。当时,有个乡绅为打赢官司,向盐阜区高级法院法官周子荫送了5000元,被拒收并予以批评教育。这位乡绅以为钱太少了,又送了2万元。周子荫将贿赂款上交组织,并作了汇报。曹荻秋签署颁发嘉奖令,表彰这位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法官。《盐阜大众》报道《曹主任传令嘉奖周清官》被传为佳话。

在纪念曹荻秋同志诞辰110周年的时候,缅怀他的光辉战斗历程,传承革命精神和崇高品质,对于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作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