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期●随感录●

依法维护英烈声誉

作者:周二中


2019年11月19日,杭州互联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通过在线方式对公益诉讼起诉人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诉瞿某某侵害烈士董存瑞、黄继光名誉权两案合并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判令瞿某某等立即停止侵害董存瑞、黄继光名誉权的行为,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事由是这样的,瞿某某的网店曾销售2款贴画,一款印有“董存瑞舍身炸碉堡”形象及显著文字:“连长,你骗我!两面都有胶!”另一款印有“黄继光舍身堵机枪口”形象及显著文字:“为了妹子,哥愿意往火坑跳!”如此拿英雄开涮,任何正直的人都无法忍受!杭州“两院”伸张正义,以法律维护了英烈的名誉,值得点赞!

据不完全统计,近代以来,约有2000万名烈士为民族独立、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英勇牺牲。学习他们的事迹,敬仰他们的精神,我们责无旁贷。筑起维护英烈声誉的钢铁长城,我们当积极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捍卫英雄的责任和义务,为我们捍卫英雄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英雄模范是民族的脊梁,他们身上所体现的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生动写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任何人都不得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刻意抹黑我们的英雄人物,歪曲我们的光辉历史,要引起我们高度警觉。一方面,维护英烈声誉要从学校做起,从娃娃抓起,从青年人抓起,让他们从小就敬爱英雄,从一点一滴小事上呵护英雄。另一方面,对恶搞、诋毁、抹黑英雄人物的现象,我们要主动站出来进行批评和斗争,并以正面宣传来教育群众。

有人感慨,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英雄是时代的标杆,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捍卫英雄,筑起维护英烈声誉的钢铁长城,捍卫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