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期●学习与思考●
理想与纪律:务必牢记在心
作者:蒋冰海
早在1985年3月,邓小平同志就在一次会议讲话中指出:“有理想,有纪律,这两件事我们务必时刻牢记在心。一定要让我们的人民,包括我们的孩子们知道,我们是坚持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我们采取的各方面的政策,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为了将来实现共产主义。”(注1)我们今天重温小平同志的这个教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当前社会生活中,腐败现象仍很严重。从一些干部腐败案件中,人们可以看到,许多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当然各有其具体原因,但也有两条是共同的:一是丢掉理想。有些干部原先人品与表现都不错,可是面临市场经济诱惑,渐渐迷失了方向,什么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让别人去干吧,我还是走自家的路实惠;“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赶紧为自己铺好后路。于是“私”字当头,钱迷心窍,人让物牵着鼻子走,在错误的道路上越陷越深,以致无法自拔。二是不顾党纪国法。违法犯罪的干部中有许多人也是知道党纪国法之严肃和无情的,但他们认为凭借自己的精明能干和人脉关系,即便出了事,也是可以躲过去或者扛过去的。结果,当然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简单,罪有应得,后悔莫及。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国家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这是为人们所公认的。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精神建设与制度建设方面,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当前社会矛盾问题凸显,这和社会利益分配失衡,公平正义在一些地方缺失,有着密切的关系。市场经济是效益经济,这为人们的价值选择提供了广阔的途径,有利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社会的发展。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又是以商品和物的依赖为基础的,金钱财富对人的诱惑力极大,容易产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造成人格的自我分裂。而这些年来,我们在实践中对市场经济的这种负面效应的认识与防范是很不够的,这就难免造成许多不良后果,有人针对这种状况感叹说:“穷是福,富是祸”。其实,笼统地这样说,也不科学,穷得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要啥没啥,守着这样的日子,也谈不上福。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消除一切不合理的制度,大力发展生产力,使大家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现在的问题不在于富,而在于如何致富和如何用正确的态度对待富。当前群众中确有一种“仇官”与“仇富”的社会心态,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这不怪群众,而是某些官员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和某些富人“为富不仁”的丑恶行为所造成的。所以,当社会进入小康之后,更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精神建设与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的精神素质和管理水平,才能更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精神建设,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最重要的是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理想观。理想,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精神现象,今天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理想,就是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惟有走这条路,才能使中国彻底摆脱贫穷落后,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强国。也正由于这个理想体现了共同的价值目标,所以她才具有无比的凝聚力,是没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的。
纪律,是社会各种组织规定其所属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是一个组织应有的制度规范。否则,就无法保证其行动的统一性与有效性。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她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更离不开严密的纪律保证。
理想与纪律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理想决定纪律的本质和特点,纪律是实现理想的保证。没有纪律的制约作用,理想就无法实现。同时,纪律也只有以先进的理想观念为指导,才会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纪律,当然具有强制性,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谁违反了纪律,都应该受到应有处罚。纪律虽具有强制性,但是,一个有觉悟的成员,也能最为自觉地遵守纪律。在生活实践中,我们常看到,有许多腐败分子对纪律根本不放在心上,甚至采用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结果既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害,个人也不会有好下场。
当前,我们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针对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有效维护公平正义的制度。只有科学的制度,才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而公平正义的核心是权利公平,即在法律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这就要求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法律为准绳,以法治国。一个国家没有法制,也就无从谈什么理想与纪律。
注1:《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