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期●历史研究●

“七天内撤离浙江”说法从何而来

作者:孙伟良


1945年9 ~10月间,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和部分地方干部奉命北撤,为党中央顺利实施“向南防御、向北发展”重大战略作出了重大贡献。
  翻阅众多的当年亲历者回忆录、口述资料和考察历史遗迹,发现对于当年奉命北撤的表述,说法众多,各执一词,惟对“七天内撤离浙江”的说法相对一致。历史的真相究竟如何?让我们从大量史料中去寻求答案。
  关于“七天内撤离浙江”的说法,源自浙东新四军领导人谭启龙的回忆录。这部回忆录中写道:“9月20日中央第三次指示又到了,决定我军从广东、浙江、苏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豫北不在内)等几个解放区全部撤出。华中局转发了中央这一指示,同时命令浙东区党委和浙东游击纵队及地方党政干部,除留少数精干武装隐蔽坚持外,在7天内全部撤离浙江,开赴苏北。”绍兴市上虞区北撤纪念馆陈列了中央和华中局电文:“1945年9月20日,中央指示华中局:浙东、苏南、皖南部北撤,越快越好。浙东部队及当地党政干部立即全部撤退。只留下少数秘密工作者及少数秘密武装,苏南及皖南皖中的第七师部队和党政干部原则上也必须全部撤退。同日,华中局转发中共中央电令: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地方党政干部,除留下秘密工作者和少数秘密武装外,必须在7天内全部撤离浙东,开赴苏北。”绍兴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推出一篇新作《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的发展去向及战斗功绩》,论及北撤问题时写道:1945年9月22日,浙东游击纵队突然接到新四军军部“放弃浙东全军北撤,浙东纵队务须于7天内,将全体人员撤离浙江”的命令。上海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浙东浙南分会最近编写了《回忆与研究》第十九辑,其中《青浦观音堂的新四军标语》一文称:9月22日,谭启龙、何克希收到命令“放弃浙东,全军北撤,浙东纵队务须于7天内将全体人员撤离浙江”。

上述专著、展览、文章关于北撤的中央和华中局的电令,内容虽然基本相同,但表述用词不一,时间也不尽相同。笔者认为,引用电令这样的重要历史文件,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需要认真考证。目前,公开出版的有关抗战的史料比较丰富,经综合分析并加汇总,1945年9月间,毛主席、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江南(浙东)部队北撤部署的电报指示有10份。具体内容照录如下:

9月15日,毛主席复中央9月14日来电和9月15日来电,指出:“浙东、苏南、皖南三地部队须立即开始注意控制北上通路,保障北上安全,并准备将来适当时机渡江北上,请通知华中拟具体意见。”

9月16日,中共中央根据重庆谈判进展情况和毛主席电报指示,就控制江南部队北上通路向华中局发出电令:“谈判正进行中,全国内战危险虽仍极大,但和平局面仍有可能。你们在苏南、浙东、皖南三地部队,如果和平局面出现,有转移到江北的可能。望你们立即注意控制北上通路,保证北上安全,准备于将来适当时机渡江北上。望立即拟具体意见电告。”

9月17日,华中局接到16日中央电报后,立即对北上交通安全进行了研究,提出五条贯彻意见,复电中央:“申铣电悉……三、如果中央同意一师大部主力可速返江北,则我们提议:浙东、皖南除留一部坚强主力配合地方武装就地坚持外,浙东可抽调……转移至苏南。四、按照目前情况与顽军进展速度,浙东主力转移,应在半月左右完成……因此,我们主张浙东、苏南主力转移,时间越快越好。”

9月19日,作为中共中央代主席的刘少奇根据毛主席指示和中央决策,起草了一份党内指示,这份电报指示明确了“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全国战略方针(见《中共中央关于目前任务和战略部署》):“……三、华东新四军(除五师外),调八万兵力到山东和冀东,保障与发展山东根据地及冀热辽地区。浙东我军立即向苏南撤退,苏南、皖南主力即撤返江北……”

9月19日,毛主席复同日中央来电说:“浙东、苏南、皖南、皖中部队北撤,同意你们及张、饶计划,越快越好,此间已当作一个让步条件,向对方提出,且有好影响。”(注:同日中央致毛主席、周恩来电,提出长江以南部队北撤计划,并告知张云逸、饶漱石的建议,其内容是将江南主力迅速北调,越快越好,浙东和皖南部队及党政干部全部转移,以此作为对国民党的一个让步。)

9月20日,中共中央就撤退江南部队向北进军问题给华中局发出电令:“一、整个战略部署已告(注:此处所称战略部署指9月10日中央发出的《中共中央关于目前任务和战略部署》)。二、同意你们提议浙东、苏南、皖中、皖南北撤,越快越好。此事已在重庆谈判中当作一个让步条件向对方提出,且有好影响。三、浙东部队及地方党政立即全部撤退,只留秘密工作者及少数秘密武装……”

9月22日11时,华中局致电粟裕、叶飞、金明、曾希圣、李步新,下达江南部队北撤命令:“一、中央来电同意我们提议:浙东、苏南、皖南部队撤至江北,愈快愈好。二、苏南、皖南部队和党政人员,在原则上亦作全部撤退,只留部分秘密工作者及少数秘密武装,掩护原地工作与抗属和伤兵。三、转移应有步骤分批进行。”

9月22日11时,华中局致电粟裕、叶飞、金明、谭启龙、何克希,部署浙东各部队北撤:“一、奉中央命令:浙东各部队及地方党应立即全部撤退,只留秘密工作者及少数秘密武装当作民兵存在。二、我们意见:浙东部队与地方党撤退的方向为经江浙到江北地区。撤退可分下列步骤:首先以极大部分主力及高级干部为第一批转移,除弹药、经费、冬衣外,力求轻装,愈快愈好;第二批以少数主力掩护一切可以撤退的武装,地方武装及可能随带的资材撤退,撤退时较第一批不可延迟过久……”
  9月22日20时,华中局致电各区党委,对江南部队北撤作全面部署,同时将此部署方案上报党中央。
  9月22日20时,张云逸等致电苏浙军区,进一步明确苏浙部队北移步骤:“江浙部队向江北转移,应分下列两个步骤:一、粟亲率一、三两纵队(王、陶两部)迅速集结完毕后立即出动。二、叶、金率四纵队及江南全部可能转移的部队及地方干部,作第二批转移。时间在浙东转移部队到达安全地区,及根据华中局9月22日20时关于宣传和秘密工作准备适当完成后,即行转移……”
  上述各次电报指示,具体明确,环环相扣,尤其对北撤行动的紧迫性再三强调“越快越好”。但是,所有电报指示均没有限定具体时间要求。只有9月17日华中局向中央建议中提到“浙东主力转移,应在半月左右完成,苏南主力向江北转移亦不宜延至一个月以上”。
  那么,“7天内撤离浙江”的说法从何而来?
  可以确认,在可查的毛主席、中共中央和华中局的历次电报中没有出现过“7天内撤离浙江”的表述。
  除上述电报外,不排除浙东区党委、浙东游击纵队还另外收到过华中局、新四军军部的命令电报,但这种可能性极小。理由如下:1、如此重要的历史文件应该有原件保存下来。因为无原件为凭,所以一些正式出版的史书,如《中国共产党上海史》《中共宁波党史第一卷》《浙东抗日根据地史》《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史》等重要历史著作,均未采用“7天内撤离浙江”的说法。2、假如确曾有过这样一份电报,并且是9月20日或22日发出并要求“7天内撤离浙江”的,那么按照时间推算,9月30日开始北撤时已经超过了时间期限。
  最大的可能是,浙东区党委、浙东游击纵队主要领导,在接到各次电报命令后进行了认真周密研究,为了更直观地动员组织实施北撤战略,在解读中央和华中局各份电报指示的基础上,提出北撤时间期限,以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落实“越快越好”的指示精神。9月17日华中局给中央的电报中提出过“半月左右完成”的计划,从9月17日至9月23日浙东区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北撤事宜,已经过去了7天。从9月23日至9月30日谭启龙率领部分主力和党政干部首批北渡杭州湾,则刚好7天。所以,历史的真相应该是,浙东区党委在9月23日扩大会议上,在传达中共中央、华中局各次电报精神、部署北撤行动的同时,提出了7天内撤离浙江的要求,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完成党中央、华中局下达的任务。
  综上所述:叙述北撤历史,宜引用9月22日11时华中局电:“奉中央命令:浙东各部队及地方党应立即全部撤退,只留秘密工作者及少数秘密武装当作民兵存在。”浙东区党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华中局命令,提出“七天内撤离浙江”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