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期●特稿●

小说《沙家浜》是“纯文学”作品吗?

作者:蒋星煜

  
  
  
  自从《江南》刊出中篇小说《沙家浜》之后,报刊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新四军老战士与现代史研究者都认为它歪曲了革命历史,诬蔑了英雄人物。文学评论界则略有分歧,也有人认为这篇小说属于“纯文学”范畴,报刊所发表的批判文章对之并不适用。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弄清楚“纯文学"的定义和概念。
  严格地说,“纯文学”这一名词,“五四”到抗战这个特定历史时期曾经流行,但并不广泛,各人的理解当然也不完全相同。《辞海》修订时对之作了认真的研究和归纳,1999年版《辞海》对“纯文学”条目的释文全文如下:中国古代曾将哲学、历史、文学等著作统称为“文学”。“五四”以后,文学的范围限于用形象的手段反映社会生活的语言艺术,如小说、诗歌、剧本、散文等。为区别于哲学和历史等著作,遂将语言艺术称为“纯文学”。今也有为区别于纯粹消遣、娱乐为目的的通俗流行文学而称艺术格调较高、思想内容丰富深刻的文学作品为“纯文学”的。
  不言而喻,这释文反映了中国文学理论界的共识,从1999年《辞海》修订版出版至今,任何方面对之均未表示有任何异议。
  释文第一方面的涵义和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关系不是太密切,我们可以不必深究但仍有予以审视的必要。因为“用形象的手段反映社会生活的语言艺术”有一个如何反映社会生活的立场问题,或者说视角或切入点的抉择问题。
  当然,作者也可以十分冷静而客观,但是冷静而客观绝对无法混淆对真善美与假恶丑的爱憎,总会在字里行间有所流露,对爱国主义、人道主义等思想感情也无法完全避开而一无反映。
  作为“纯文学”作品,对于社会生活的反映,在题材与主题方面当然有作家的自由,对于具体情节的诠释与认识,作家也会因本人文化修养与生活经历的不同而各异,但是对社会生活中的事件与人物谁也无权作黑白颠倒的处理,因为那是客观存在。而中篇小说《沙家浜》恰恰在这一点上犯了严重的错误。
  再说,中篇小说《沙家浜》是不是“艺术格调较高”呢?阿庆嫂居然被丑化成为潘金莲式的荡妇,和胡传魁有着赤裸裸的姘头关系。不仅让胡传魁扯掉自己的裤子钻到了被子里”,而且“床上传来暧昧不清的肉体搏斗的声音”。诸如此类不堪入目的描写,即使阿庆嫂不是英雄人物,已经够低级庸俗了,无论如何,戴不上“艺术格调较高”的桂冠。
  至于“思想内容丰富深刻”,中篇小说《沙家浜》更对不上号。
  作者心目中的新四军的战士与地下工作者根本没有坚定的抗日救国的决心与信心。而且男性与女性之间也不存在革命同志的关系,而是一定有勾当了。有一位同志认为小说作者所谓的“人性”实际上是“兽性”,我是同意的。也就是说,这部中篇小说思想内容既贫乏亦浮浅。
  我们还可以从小说作者所谓的“大背景”的理解和认识来谈一下。实际上他的看法和我们存在根本上的区别。仅仅时间地点相同,而敌、我、友的关系,则看法完全不同。作者对当时军民敌忾同仇的鱼水情完全不理解。因此决不是什么“大背景一样”。而是对关键问题、核心问题的看法完全不一样。果如中篇小说《沙家派》所写那样,新四军的敌后斗争如此一团糟,党的领导如此一团糟,抗日战争的胜利,全国的解放都是不可能的。
  我们现在的批评并没有“跳出文学创作的范畴”。而且如果放在“纯文学”的范畴进行分析批判,中篇小说《沙家浜》更加显得问题百出,错误丛生。奉劝某些先生们,你们举起“纯文学”的挡箭牌,来为中篇小说《沙家浜》进行掩饰辩护,那是徒劳的。(本文作者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教授,《辞海》编委、分科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