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期●回首抗非的思考●

人民的知情权与信息的透明度

作者:王维

    
  现在报纸的品种多,不少报纸的版面也多,厚厚的一大叠,连我这个“看报专业户”都来不及看,浏览一下,一个上午就没了。花了时间,所得比较多,心里平衡;付出几个钟头,大都是过眼就忘的东西,就不大开心,好像是“不等价的交换”。好在这样的日子尚不占多数,读到好文章,还是常有的。
  前些日子,在《人民日报》和《新民晚报》上读到两篇社会调查的报道,就很好。两者都是关于“非典"及其影响的。前者是对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南京五个大城市的问卷,共一千多户;后者是在上海街头随访,只一百多人。虽然面狭了些,但到底是居民的直接回答,没有经过什么层层“筛选”,应该说大体是反映民意的。
  据五大城市调查报告的主持人对记者说,有超过40%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并不是从主流媒体最先知道“非典"有关信息的,而是通过其他的途径。其中疫情出现较早的广州有近60%的受访者是从非正规渠道最先得知有关“非典"的信息。正式公开报道“非典”疫情前,流言满天飞,造成了一定的恐慌。
  这位主持人谈到,4月20日,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地总结此前“非典”防治的经验教训,采取了包括“非典”疫情公开等在内的一系列果断措施,使流言趋于消失,民众恐慌趋于缓解,“非典”疫情处于逐步控制之中。
  当前,信息传播已呈多样化,信息的不透明则为流言的传播创造了条件。要想让流言失去生存空间,避免公众高度恐慌,最有效办法就是及时准确地告诉公众事实的真相,并教会人们如何应对。
  此项调查结果显示,超过80%的受访者对当地政府与中央政府所采取的防治措施,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非典"事件也使民众对政府的信心增强,76.4%的受访者表示对政府的信心提高了。
  我所以抄得这么多,是认为这份材料重要,且观点也相当正确。
  我想加以引伸,说一点看法。
  一是人民的知情权。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是主人。这是写进宪法的。人民要当家作主,他先要知情。一旦发生了重大的灾情,或别的重大事件,作为人民的公仆,不及时准确地把实情告诉主人,平心而论,是公仆没有尽到责任。
  有一种习惯的看法,认为党和政府的干部,都是人民的代表,只要干部知道就可以了。实话实说,我不知道干部中究竟有百分之多少能真正代表人民?和人民群众心连心的好干部是有的,但也有一些(可能不止一些)干部,对上情和下情,常各取所需,或随意解释。这次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果断措施,包括免去卫生部长和北京市长的职务,规定不许瞒报、漏报疫情等等,都是通过媒体公布,一竿子到底,立竿见影,人心大快,人心大振。
  还有一种习惯的看法,以为把严重的灾情,或意外的重大损失及时如实告诉人民,可能会引起恐慌,影响社会安定。这太看轻中国人民了。事实恰恰相反,你把真实情况告诉人民,怕人民就会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与克服困难。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三年困难时期,当党和政府把实情告诉人民,单在上海就有几十万职工离职回乡务农,为国家分担困难。在安徽、河南、山东等地农村,广大农民的困难比上海大得多,他们忍饥挨饿,苦渡时光,即使饿死了人,也没有怨恨政府而造成什么社会动荡。1998年夏季那场南北大洪灾,把那样严重的灾情具体形象地告诉广大人民,并没有吓倒他们,而是群情振奋,在国家主席和总理的亲自领导下,军民合力,群防死守。千里江堤,化险为夷,连长江九江江堤那样大的严重决口,都能把它堵上,创造了历史奇迹。这次“非典”,是突然爆发的灾害,且来势凶猛,猝不及防。幸好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果断决策,把灾情公告人民,作出正确措施。又是全民动员,白衣战士义无反顾地奋勇奔向抗击“非典”第一线。他们冒着自己被传染的危险,千辛万苦,千方百计,抢救病人;广大人民群众又是那样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积极配合和接受各种防治措施,终于很快扭转被动的局面,控制住疫情,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我相信我们党和国家一定会好好总结,把抗击“非典"的革命精神和战斗作风,扩大到各个方面去,起到更大的作用。
  说到信息的透明度,我也希望有关单位,包括它的领导部门,好好总结一下,举一反三。现在已进入信息社会,再不能自以为只要我不公布,人家(外界)不会知道。这种陈旧的观念,得改一改了。现在是天上地下,有线无线,各种渠道传播着各色各样的信息,有真有假,半真半假,争夺受众。有的则是造谣中伤,挑拨离间。作为传播信息主渠道的党的机关报,国家电台、电视台,你不理直气壮地把真实情况告诉人民,你不透明,你不反驳,就是让出阵地,让流言去影响人民,未免有失职守了!信息不能靠控制,要靠以真制假,以正祛邪。信息不透明,不够透明,不能都说我们新闻单位的主持人不好,他(她)们受组织约束,要听招呼,听说这类招呼还不少。讲来讲去,好像突出一个“管”字。殊不知管与放是一对矛盾,一味强调管,一味听管,久而久之,难道就不会削弱他们的新闻敏感性和对受众负责的责任感?我们搞社会主义民主已搞了几十年,强调以法治国,立了许多的法,唯独出不来那个新闻法。连国家都要依法来治,新闻能不能少一点人治,而多一点法治呢?我不是讲不要管,只是希望不要管得太细,太具体,更不要管死。我一直怀念抗战初期的一个提法,即:党委和党报在政治生活上呼吸相连,但不要干涉编辑部的日常业务。呼吸相连,是有进有出的,是双向的;不干涉日常业务,指大方向明确了,怎样运用新闻手段体现党的领导意图,发扬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把新闻事业办得生动活泼,引人入胜,就放手让新闻从业人员去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到底他(她)们是内行。这次抗击“非典”的宣传有教训,主要的是经验,希望有关方面与时俱进,加以发扬。
  20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