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首要一条就是要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爱国与害国,历来是中国人民道德评价的第一界限,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核心。
近日媒体报道两则消息颇为引人注意:一则说,安徽黄山市某单位居然让旅客扮演日本鬼子,去抢所谓的“花姑娘”,以此招揽观光者。此举将严肃、沉痛的历史戏谑化,没有任何耻辱感。另一则是黑龙江省方正县立碑纪念日本开拓团,甚至要求街上商户牌匾也要标上日文,引起学者与公众的强烈不满。大家知道,日本开拓团是日本侵华战争的一部分,他们名为开拓,实为殖民。资料显示,从1936年5月到1945年,日本共组织了14批次,总数为7万户、数十万人的开拓移民团涌入东北,进行所谓的“开拓”,旨在掠夺我国土地资源,改变我国东北民族构成,造成日本人在我国东北的人口优势,使东北成为其占领全中国的基地。显然,方正县没能做到正视日本侵华历史,也没有考虑到国家民族感情,考虑的只是能引进日本资本进入自己的市场,以及成为日本开拓团后代的旅游目的地。
有人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提倡爱国是一种狭隘民族意识的反映。这种观点十分有害,可以称为经济全球化时代的民族虚无主义。有人觉得,全球化了,利益在一起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还讲什么侵略史,还分什么国家民族呀?其实,他们忘记了马克思的一句名言:“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历史是最公正的裁判,如果你丢掉了“以热爱祖国为荣”,就不会“以危害祖国为耻”,就要做出可耻的事情来。无论怎样沧海桑田,爱国志士都将永远被人景仰,卖国害国败类也必将世代受人谴责唾骂。正如古诗云:“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