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期●学习与思考●

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作者:陈彬彬

  
  
  保持我们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根本的是要正确看待和使用好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权力是政治的强制力、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和社会关系中特定的影响力。手中有了权力,可以为人民群众办更多的好事实事。但是,权力具有双重性。党员干部如果不能正确看待手中权力,就可能被权力所腐蚀,使手中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权力异化变质,变成为个人或小团体谋私的工具,甚至成为欺压老百姓的工具。新中国成立后,党成为执政党,掌握了政权,大批党员干部担任了从中央到地方各个部门、各个地区的领导职务,手中都掌握了这样那样的权力。党的地位的变化,党员干部地位的变化,对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干部都是极大的考验。
  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抓作风建设,一靠教育,二靠制度”。教育是帮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提高其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自觉性与坚定性的有效途径,这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基础性工程。这些年,在我们的一些党员和干部队伍中,忽视教育、轻视学习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整天陷于事务性工作,不注意自己的学习,放松对下面同志的要求和教育;有的忙于应酬,沉湎于灯红酒绿, 吃喝玩乐;有的学习教育流于形式,没有解决思想作风问题。大量事实证明,忽视政治学习和教育,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是导致不少党员干部犯错误甚至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教育一刻不放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通过扎实有效的思想教育,使正确的理论原则化为党员干部的内心追求和自觉行动,切实解决好权力主体、权力目的、权力价值、权力态度的问题。即:权力的主体是人民,党员干部是权力的受托者,这个权力必须回归于人民;权力目的是为人民掌权,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当人民公仆;权力价值在于权力就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要把人民的需要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权力态度就是以党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决定个人权力的取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一切服从党和人民的选择与安排。
  用手中权力为民谋利办事
  对党员干部来讲,权力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服务。如果手握权力,不为老百姓办实事、谋利益,即使本人还算廉洁,却不能领导人民群众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没有给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对这种无所作为的干部,人民群众仍然是不拥护的。一些到老少边穷地区工作的党员干部深有感触地说:“过去认为自己离开生活舒适的大城市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工作,这本身就是一种奉献精神,但后来认识到,如果仅仅做到和那里的群众一块苦、一块累是不够的,还必须开拓进取,为群众干实事、谋实利,组织领导群众发展生产力,告别贫穷,奔向共同富裕。”因此,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树立起强烈的政绩观念,坚持奋发进取、有所作为,坚持“为官一任、振兴一方”,坚持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群众。
  防止手中权力腐化变质治国就是治吏。吏治的腐败,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衰亡的最根本因素,令广大群众深恶痛绝。由于党员于部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就想通过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达到他们在平等竞争中达不到的目的,获取他们在正常条件下得不到的东西;千方百计地投掌权者所好。因此,强化党员干部用权的警惕意识,防止权力运行中的不正之风,必须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内在根底。特别要在“私心、贪心、色心、野心”上高度清醒,防微杜渐。“私心”太重是经不起诱惑的内因;“贪心”是走向腐败的催化剂;“色心”常常是走向堕落的突破口;“野心”往往是与党离心离德、走向犯罪道路的深层次祸根。杜绝“四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新时期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根本途径。同时,在防止权力腐化的过程中,也要重视处理好个人“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关系,防止腐败缺口被身边人、个别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