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和,曾用名陈广和,1900年出生,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县窦巷里村人。他1939年参加革命,并加入中国共产党,相继在溧阳后周区、竹箦区、上兴埠区、竹南区等抗日民主政府里任职。
陈光和始终“听共产党的话,跟共产党走”, 严格执行抗日民主政府的政策,带领群众与日、伪、顽战斗。他的第一任妻子陈石氏和妹夫惨遭日寇杀害,次子陈阿松曾被敌人砍伤后扔进河里,幸尔死里逃生。
当年在竹箦地区除了日寇,还盘踞着两大恶霸李荫堂和朱文清。曾任过国民党溧阳别桥镇镇长和竹箦区西沈乡乡长、国民党溧阳县政府参议员的李荫堂是帮会头子,门徒数百,自备枪支,形成一支地方武装。李家有大量田产、房产,倚仗权势放高利贷,并以极高的租金将田亩租给农民耕种,一旦农民交不岀租金,便将田亩“拔回”(即收回),使很多佃户失去生活来源。
中共溧阳县委和抗日民主政府最主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反对地主、土豪任意拔田,使贫苦佃户的生活有出路。1944年下半年的一天,陈光和在他曾当过乡长的后周乡主持召开群众大会,发动群众批斗李荫堂和朱文清;西沈乡农救会主任唐春根等负责大会的筹备和安保工作。会上,不少贫苦佃户控诉李荫堂和朱文清高息租田、任意拔田,使众多贫苦佃户流离失所,表示坚决拥护抗日民主政府提出的“把田亩退给佃户,实行减租减息,给广大贫苦佃户以生活出路”的政策,对陈光和、唐春根等非常尊重。斗争会上,李荫堂默不作声,但内心对陈光和、唐春根等充满仇恨。
陈光和在一次次减租减息运动中,为广大贫民、佃户争取了利益,也为新四军扩军备粮、清除内奸、剿灭流散敌伪顽提供了有力保障。
1945年10月中旬,江南新四军奉命北撤,陈光和在中共溧阳县委特派员、武装工作队队长徐玉彰的领导下,奉命留守,坚持游击战争。李荫堂和朱文清看报复时机已到,便找到时任国民党溧阳县第三区(即前马区)区长陈浩,要求抓捕陈光和、唐春根等新四军留守人员。闻讯后,陈光和避居在离竹箦镇较远的桃园村一带。陈浩多次派他的爪牙“十三太保”(朱占鳌、周梓文、芮申庚、缪达志、陈全生、芮洪昌等13人组成的暗杀队,其中有陈浩的至亲,有恶霸地主,有国民党骨干分子,以及地痞、流氓等)去抓捕,都未得手。
陈浩得知陈光和长子陈阿春定于1946年1月29日(农历腊月廿七)在家办喜酒结婚,估计陈光和一定会回家,即派“十三太保”去抓人,又扑了空。众匪徒将酒菜吃光,又将陈光和的妻子和陈阿春捆绑、毒打,逼他们说出陈光和的下落,但陈光和妻儿坚不吐实。2月1日,除夕夜,陈光和在金坛县罗村乡花园里村得知此事,心中牵挂,便向留守处领导说明情况后,趁夜潜回,先在东社村石润荣家停留,后潜至离窦巷里村不远的祠山庙内,被伪保长窦如鑫发觉。窦连夜去前马向陈浩报告。陈浩立即派爪牙由窦如鑫等带路,连夜奔至祠山庙将陈光和抓住,押至前马区公所。朱占鳌、周梓文、陈全生将陈光和吊起毒打,逼其讲出新四军的活动情况,陈光和宁死不屈。
第二天上午,陈浩带人将陈光和捆绑至前马西边白虎塘边的“夹角”坟地上,现场指使“十三太保”对陈光和进行惨无人道的虐杀:芮申庚用日本指挥刀砍下了他的双脚,缪达志、芮洪昌等砍下了他的双手……陈光和疼得在地上翻滚,高喊:“你们要杀就杀,我不怕死!要杀就一刀杀头,你们为什么如此残忍?新四军要来了,你们不会有好下场!”缪达志残忍地说:“一刀杀你头?没有那么便宜!今天要一刀一刀地割你!”最后,芮申庚一刀砍下了陈光和的头颅,众匪把陈光和全身分成六块。陈全生还不解恨,又对着尸体打了数枪。陈光和的家属只能用牛草篮收尸。群众得知后,无不咒骂陈浩及其“十三太保”是禽兽。
解放后,溧阳县人民政府追认陈光和为革命烈士。陈光和的铮铮铁骨激励着后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