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甲、蒋军集结于上海至安庆段之兵力,计有二十四个军七十二个师,共约四十四万人左右。其中直接担任江防者,计十八个军四十九个师;控制于浙赣线上杭、金、衢、徽地区者计有六个军二十三个师。可作机动使用者,大约有四个到五个军。
乙、我第二、第三两野战军全部,以歼灭上述全部或大部蒋军,占领苏南、皖南及浙江全省,夺取京、沪、杭,彻底摧毁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政治经济中心为目的,决于四月十五日十八时,以全线渡江作战,开始进行本战役②。
丙、判断于我渡江成功之后, 可能产生的敌军变化是:
(一)收缩兵力于京、沪、杭三角地区和南京、芜湖地区,控制南京、上海、杭州、芜湖、镇江、无锡诸要点,并图于我东西两军相距尚远之际,集结兵力与我突进至京沪线上之东线兵团实行决战,而以芜湖以西各部退至浙赣线上,以保障其退路。
(二)向后撤收,一线在无锡、南京、芜湖及其以南地带布置防线,利用浙赣铁路迅速转运兵力控制浙赣沿线,确保南京、芜湖两要点,并求得割断我东西两军之联系,然后再视情况,或在京、沪、杭三角地区与我决战,或退在浙赣线上与我决战,或沿浙赣线作战略之撤退。
(三)主动放弃武进、镇江、南京、芜湖地段,沿江各敌全线向南退集浙赣线上和无锡、上海、杭州沿海地带,以便利用铁道和海口作顽强之抵抗,或作有秩序之撤退。
(四)在情况不利于撤退的时候,分别固守京、沪、杭诸点,以图顽抗。
(五)只要我军渡江成功,无论敌人采取何种处置,战局的发展均将发生于我有利之变化,并有可能演成敌人全部混乱的局面。
丁、我军的作战纲领:
(一)战役第一阶段,达成渡江任务,并依据下一阶段之要求,实行战役的展开;第二阶段,达成割裂和包围敌人之任务,并确实控制浙赣线一段,断敌退路;第三阶段,分别歼灭包围之敌,完成战役。
(二)战役的准备,应以能够应付丙项第一、第二两种情况为出发点,要计算到我东线兵团渡江成功之后,可能遇到严重的战斗,故西线兵团应给以及时有力之支援。
(三)无论敌人采取何种处置,情况发生何种变化,西线之三野第七、第九两个兵团,除留必需兵力协同二野歼灭当面之敌外,主力应与东线三野之第八、第十两兵团实行东西对进,力求迅速会合。此着成功,既可使东西兵团不致孤立,使东西主力作战有必胜之把握,又可做到打乱敌人作战体系,达成割裂包围敌人之目的。故此着实为全战役之关键。
(四)如敌实行第一方案,则应集结三野四个兵团的主力甚至全力于京沪线上的决战方面,而以二野之一个兵团进至衢州及其以北以西地区,截断浙赣线,二野主力应沿江东下担任攻占芜湖及准备攻取南京之任务;如敌实行第二方案,则可改以二野主力出浙赣线,余同第一方案。
(五)如敌实行第三方案,则以二野一部接替南京警备,主力解决浙赣线上之敌,三野全力负责解决沪、杭、无锡地带之敌。
(六)如敌实行第四方案,则以二野解决南京,三野解决沪、杭。在步骤上,宜将上海放在最后解决较为有利。
(七)如敌完全混乱,则依实际情况临机处置。
戊、战役第一阶段——渡江作战的部署:(一)由粟裕③、张震④两同志率三野统率机构,直接指挥三野第八、第十两兵团之主力,共六个军及三个独立旅,由张黄港至龙稍港段及由口岸、三江营、京口段实行渡江,另以第八兵团之三十四、三十五两个军,于战役发起同时,以积极佯攻的手段,吸引和箝制两浦⑤之敌。渡江成功后,除留部队歼灭沿江当面之敌外,应以主力迅速向京沪线上挺进,控制铁路一段,力求首先立稳脚跟,调整态势,巩固阵地,巩固后方联络线,然后扩张战果,对敌人作有后方的、有序的进攻。如条件许可,则应派队向西发展,截断京杭公路,如敌进攻,则求得在野战中逐步地予以歼灭,如力量不足,则继续巩固阵地,以待第七、第九兵团赶到时协同歼灭之。
(二)由谭震林⑥同志指挥三野第七、第九两兵团,由裕溪口至姚沟段及由姚沟至枞阳镇(不含)段实行渡江。渡江成功后,除留足够兵力歼灭沿江当面之敌,并监视芜湖之敌外,主力应迅速东进,与第八、第十两兵团会合,截断京杭公路,完成对京、沪、杭地区敌人之割裂,并协同第八、第十两兵团各个歼灭之。以上两路(四个兵团),归粟、张统一指挥。两路之具体作战部署,第七、第九两兵团之东进路线,均由三野首长另以详细命令规定之。
(三)二野由枞阳镇(含)至望江段实行渡江。渡江后除歼灭当面之敌外,应以一个兵团以最快速度迅速挺进至浙赣线衢州及其以西以北地区,确实控制浙赣铁路一段及屯溪南北公路,断敌退路。二野主力则应迅速东进,接替三野留置部队的任务,担任歼灭芜湖地区之敌,并准备攻取南京⑦。二野各兵团之具体作战部署,由三野首长另以详细命令规定之。
(四)各部队于渡江成功后,应派队接引左右友邻兵团渡江,各部队应与友邻部队切取联络,互通情报,密切配合,并积极主动地支援友邻作战。
己、总前委⑧使用华东局电台,与两个野战军及三野四个兵团联络。三野各兵团,凡有关作战事宜的电报,除发给粟、张外,应同时发给总前委。
庚、有关作战的战术、技术、通信联络、后勤工作诸事宜,由两野战军自行命令规定之。
辛、这是战役的基本纲要,所有规定执行事宜,及随着战役发展之各项处置,随时由总前委以单个命令规定之。